“什么?”

戈登脸上闪过了一丝痛苦,他已经大概猜到了事情的经过,但该做的事情还是得做,他舒了口气,放下电话。

“罗宾!”

“罗宾?”

办公室大门被推开,一个棕色皮肤的女警察问到。

“局长,有什么事吗?罗宾警官请了10天的长假……是你亲自批准的。”

“哦。是的,我都忘记了。”

戈登拍了拍脑袋,最近这一段时间,他头上的白头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躲了起来,显得老迈了很多,他一边拿自己的衣服,一边对这个女警说。

“那拉米瑞兹警长,警局交给你了,我出去一趟。”

他左右看了看,压低了声音,“看好那个混蛋!”

“嗯,我知道了,局长。”

拉米瑞兹眼睛里闪过坚定的光芒,“我会好好看着他的!你放心去吧。”

拜哥谭糟糕的交通所赐,戈登到达案发现场的时候,已经是10分钟之后了,他刚走进陶德的房子,就看到了那被四把刀扎在墙壁上,呈大字形的尸体。

那就是陶德……在尸体旁边,一行血字几乎占据了大半张墙的位置。

“blood will have blood”

“血债血偿……”

戈登喃喃自语,也就在这时候,他手里的手机跳动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