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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森玛连脚上的鞋都脱了下来,拍了拍脚趾缝的泥土,讥笑说:“规矩说好了可以投降的不是吗?我斗气用得干干净净,你这个男奴拿着那么贵的弓穿着一看就比我都值钱的鳞甲,我不投降下来喘口气,难道学那头蠢狮子豁命陪你们玩吗?抱歉,我没兴趣。”

迪亚玛的脸上也有怒气,但她貌似得罪不起这个姐姐,只有抬起手,大喊了一串兽灵语。

洛森玛笑了笑,指了指空地中间,“你们继续,塔布蕾丝的实力比我虽然差那么一截,但能打赢她,勉强也可以当作打赢我一样。加油。”

一直怒气冲冲盯着洛森玛的克雷恩这才惊觉,身前十多米外的地方竟然不知何时已经站着一个瘦削的小个子女性,一样是非常利落的短裤皮背心,但仅有耳朵显露了鬣狗属的特征,并没有看到尾巴。

兽灵的混血儿并不是这样的体征,很显然,她的尾巴是被齐根割断了。

她双手各拿着一把匕首,腰带侧面挂着一列飞刀,按照鬣狗们的生活习惯,她显然不会是个盗贼。

格瑞娜的脸色有点不太好看,她瞪了迪亚玛一眼,大声提醒克雷恩说:“克雷恩,你小心点!她的绰号是丛林猎杀者,也是断脊者家有名的勇士!”

特尔斯刚好在悠奇的推拿下悠悠醒转,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呲牙咧嘴地说:“哪个勇士?等我休息一下,再去和他打。”

琳迪恼火的扯下身上一块残留的皮甲碎块,一把塞进了他的嘴里,“闭嘴休息你的,等到进洞还养不好精神,就不带你下去了!”

野兽的本能发觉到琳迪的心情差劲到了极点,特尔斯咬着皮子咕哝了一句兽灵语,乖乖躺好,眯着一边眼缝偷偷瞄着战场的情况。

琳迪扯了扯悠奇,“他刚才念叨了一句什么?”

“他说你比他见过的所有母狮子加起来都凶。这样下去会没人要的。”

啪!

这次,另一块碎皮甲直接糊在了特尔斯脸上。

这一声就像是信号一样,瞬间划破了空地中央虚妄的平静。

塔布蕾丝手腕一提,匕首转为反握,马上踮起脚跟,以频率惊人的细碎步伐快速向克雷恩靠近。

这种步频,可以在任何时候随心所欲地改变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