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页

蛮牛认认真真的移动着笔尖,头也不抬的说:“我可能会慢些,你要是等不及就先走。小野猪在就够了。”

“啧。”琳迪很不满的看了蛮牛的信纸一眼,跟着皱了皱眉,脸色有些发红的拿起自己的纸笔,换了张桌子。

克雷恩也没想到,蛮牛的字竟然是他们三个中最漂亮的,不夸张的说,直接去中心广场写公告板都毫无问题。

而且蛮牛斟酌词句的认真程度也到了有些让人难以理解的地步,光是开头的称谓,他就对着空白的信纸考虑了快五分钟,嘴巴里喃喃念叨着“亲爱的”“许久不见的”“我最挂念的”“最璀璨的”“这世上独一无二的”等备选。

坦白说,里面有些前缀克雷恩光是听了都觉得脸上发热,他就是给芙伊写信也不好意思用上。

于是,蛮牛写满半张纸的时候,琳迪也完成了自己那边的任务,坐到了克雷恩身边,她远远地看了一眼之后,有点好奇的想凑过去看看详细内容,结果被蛮牛难得一见的怒瞪回来。

“一定是写给谁的情书。”琳迪哼了一声,小声嘟囔了一句。

即使是这种速度,一个小时也足够蛮牛磨蹭完那几张信纸了,克雷恩还是不太明白这么点时间有那么难等吗?

马上他就知道了答案。

蛮牛在信纸最下方非常潇洒的签下自己的名字之后,把信排好顺序,从头到尾默念了一遍。

越看,他的脸色就越是奇怪,到最后,他竟然红着脸抱着头呜呀呀的低吼了一声,起来大步走到焚纸炉边,把他将近四十分钟的心血毫不犹豫的丢了进去。

红光一闪,火焰尽责的吞噬了客人的隐私。

“大笨牛,你……要重写?”看蛮牛去领了新的信纸过来,克雷恩有些不敢相信的问。

“是啊,写的太不满意了,那样的东西寄出去还不如杀了我。”蛮牛有点烦躁的抓了抓头,继续开始和信纸战斗。

琳迪恍然大悟一样的长长哦了一声,拍了拍克雷恩的肩膀,很没义气的站起来说:“再见,我去找玛莎了。”

“呃……”克雷恩正想起身跟着出去,就看到了蛮牛扭过来的脸上,那和形象有些不太搭调的祈求眼神,他只好坐了回来,郑重其事的带着有些认命的口气说,“没事,我……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