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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奥修斯歌声里的内容。朱丽叶显得手足无措,愣愣地站在那里。时不时地看看丁克地反应,不料丁克像块木头一样,毫无反应。她不免有些失神,于是在奥修斯伸出手臂的时候,她没有任何表示。

见朱丽叶不为所动,大伙儿纷纷起哄。

“远道而来的公主殿下,奥修斯是我们大漠的雄鹰呢!将来整个大陆都会在他的羽翼之下颤抖,您可不要错过!”一位荒火族少女悄声说,眼睛却满含温情地望着奥修斯。

“奥修斯,赶紧把小绵羊抱回你的帐篷吧!”一个醉醺醺的汉子喊道。

“对,要让……要让她知道大漠男儿的本色。”大家附和道。

“最好生一个漂亮地儿子!”又有人说道。

“对!好让更多的女人向往……呃……向往着这片乐土。”说这话的人想必是因为喝得太多,舌头都不听使唤了。

不少人干脆吹起了口哨,一时间嘘声四起。

本来遇到这样粗鲁的调戏,朱丽叶应该生气才对,可是,当她再次看到奥修斯的眼睛的时候,她感到一阵眩晕。

他笑起来很好看,他的眼睛像是天空的明星那么耀眼……

咦?是丁克!

“美丽的小姐,能有幸请你跳一只舞吗?”

标准的贵族礼节,嘴边挂着一丝不羁但诚挚地微笑,这样地奥修斯,把贵族的优雅与蛮族地野性完美结合到了一起,让英格丽越看越觉得失落。她多么希望奥修斯邀请的对象是她,即便是出于王族之间地礼仪。

然而,身为主角的朱丽叶根本不可能注意到这些,她正陷入一种奇异的错觉之中。眼前这个人是丁克,她深爱的,并愿意舍弃一切地男人。

尽管这个男人一次次地爽约,但是在她心中。从来没有真正恨过他。

看到“丁克”正一步步朝他走来,并朝她伸出了手,朱丽叶彻底抛开那些贵族式的骄矜,忘掉了她在面对那些帝都贵族时的高傲。她像一个小女孩一样,红着脸任“丁克”牵起来自己的手。就这样步入了舞池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