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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厚达两寸的靶子经受不住,被最后一人射穿了。

转完弯后再拉开足够的距离,在领旗的指挥下,步兵队同样又来了一次骑射表演,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一千多支羽箭插满了所有的箭靶。

到了第三次,步兵们射出一轮箭雨后就不再继续,他们把弓挂在腰间,抽出了后背上的宝剑。

“杀!”随着一声厉吼,锋锐地战刀耀出闪亮的光芒,骑兵队冲入了箭靶阵当中,战刀齐齐挥下,箭靶人首部位纷纷断成了两截。

丁克骑着战马矗立在不远处的山丘上。看着麾下骑兵们的表演。这是他花费了上百万枚金币建立起来的骑兵队,现在看来这些金币和心血没有白花。

经过改造射程达到三百米的魔法弓,精心打造。加入了不少新创理念的骑兵马具,冲刺力极佳的战马,用特殊工艺打造地兵器,重量几乎可以忽略的藤甲,还有个人实力已经在魔法药剂的催化下达到四级斗气地战士。

丁克知道,只有这一切才真正意味着一支攻击犀利、行动迅速的军队诞生。一旦奥兰多王子的战马陆续运抵,那才是他真正想要的魔法弓骑兵。骑兵从来都是战争的宠儿,在大陆上所有的国家中。全身覆盖着坚硬盔甲,手中握着骑枪和重剑的骑士一直都是军队的主力。丁克不否认这些重骑兵拥有地强大攻击力。

但在纵观历史,重骑兵的缺点实在太明显了——需要昂贵地花费,几年甚至十几年高难度的训练,缺乏足够的机动力和长途奔袭能力,僵化的战斗模式,过度依赖后勤补给等等。而要对付这样的骑兵,对手总能想出很多办法。

丁克认为,一支灵活机动的,能够自给自足的部队才是有生命力的。就像古代那支在草原上驰骋的骑兵。在没有任何补给地情况下仍能纵横捭阖。所向披靡。

现在,小伙子们地表现已经让他看到了希望。

当然。丁克并未被这点成功束缚住前进的脚步。他比谁都清楚,他麾下地这些小伙子们目前还不足以应对强大的敌手,承接佣兵团的任务,他们还缺了两样东西——经验和杀气!

这是他的那位野蛮人朋友极其重视的,他正竭尽所能地让那帮亲卫获得这两样东西,并且已经初见成效。

这段时间,野蛮人训练的那帮亲卫除了轮班出来休假,其余的全部窝在米索拉山脉靠近温泉谷一带的地方猎杀魔兽,以保证能够自给自足。

不断地与魔兽对抗,已经让这些亲卫具有百战军人的那种杀气。他们坚定的眼神,已经很难让人联系到他们两个月前还是所谓的泥腿子。

现在,那些亲卫一旦出现在这个训练场中,立即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看得那些新招来的人艳羡不已,无不希望有朝一日能成为亲卫们那样的人物。

在丁克挑剔的目光中,骑兵队结束了今天的训练,他们纷纷下马把那些箭靶收拢起来,开始清点自己的战果。每一支箭上都刻有他们自己的名字,训练成绩的好坏将决定晚餐的丰盛程度。

这种相互间的竞争关系让这些小伙子憋足了劲锤炼自己,而作为长官的杰弗逊只要控制住不让这种竞争变味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