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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看见最里面那匹枣红马了吗?”

“噢,那是一匹草原马。”丁克看到那匹马个头稍显矮小,于是立即作出了判断。

“其实不是纯种马。”

丁克愣了愣,说道:“愿闻其详。”

“想必您是从它的体态推知它是一匹草原马吧!但是它实际上是一匹草原马和沙漠马的混血儿。就体格上来讲,它保留了草原马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头大额宽,胸廓深长,腿短。关节、肌腱发达地特点。

但是,您只需仔细观察,就能知道,在这些特点中,又夹杂着沙漠马的特征。譬如,它地眼睛,特别地大,而且突起。深遂且流露感情。它地两只耳朵离很开,您瞧,它们经常会前前后后地动来动去。当然,最重要的就是鼻孔了,特别大地鼻孔干净且灵活,可以大量换气呼出热气让身体冷却。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那么,最重要的是什么?”

“因为有沙漠马的血统,这家伙继承了祖先的细心、敏感、敏锐,不仅对人类或其它动物很和善。也很会为自己着想。

这不,它虽然在最里面,那里相对较冷,但是并不因此就焦躁不安,只因它懂得忍让。不过,外人别想轻易牵走它,同他生活在沙漠中的祖先一样,如果想要强迫它做它不想做地事,就要领教领教它的硬脾气。但对于它所信任的人,它会表现出无比的英勇和忠诚。

您再看。由于它的身体里流淌着来自炙热沙漠的鲜血,皮肤相对较薄,汗腺也比较粗大,这些身体上的特质让它们容易散热。但也不会像纯种马那样对冷天气特别敏感。

它的主人其实是一位马术极其差劲儿的先生,但是因为它天生的敏感聪睿,主人可以很好地操控它。当然,如果它地个头儿再高一些,恐怕就不会出现在这里,而是成为某位将军或者大公的坐骑了。”

“经你这样一说,还真是那样的。”丁克觉得这少年确实是懂马的,说起来头头是道。就在丁克准备向他请教几条关于马匹的问题时。一个老人的声音打断了这场谈话。

“嘿。阿瑟斯,放好草料。赶紧抱几捆干柴去厨房。”一个老头儿的声音喊道。丁克听出,这声音的主人,正是那位代替卢克索招呼过他的,叫做威尔的老人。

“噢,威尔老爹,这就来。”少年回答道,然后对丁克躬身致歉,“先生,再次感谢您地打赏,我做完事儿就去酒馆里为您效劳。”

“好的!”丁克点点头,“既然来到久负盛名的布加尔港,自然要去旅行者之家坐坐,像那些旅行者一样,喝上一杯老板自酿的酸梅酒,吃上一份当地有名地烤鼠兔。”

他本来是不打算进去的,因为看到卢克索重新振作起来,他就完全放心了。如果现在就见面的话,难免会有些尴尬。不过转念一想,只要他不暴露身份,进去坐坐也没什么,于是便顺水推舟,采纳了阿瑟斯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