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的眼珠转了转,又把注意力集中到了老冤家头上:“你不是最喜欢有力量的人吗?这家伙也很强啊?多摇晃一下你那里的两团肉,勃艮第的未来说不定就在你手上了。说不定你这个烂香瓜去陪他几天,他就会给我们更多的粮食,还有什么特权呢?”
“没兴趣,他看起来比爱德华差远了,而且我才不认为他会像爱德华一样爱护我。”
“啧啧,居然学会了爱护这个词了?不过对了,爱德华不是最喜欢跟你做那件事吗,你怎么也没有一个他的孩子呢?”
“不是一个种族,本来就不是很容易啊,更何况,其实他每一次跟我做,你不是都在场吗,大部分都被你给浪费了,我当然就很难成功啊……再说,精灵和人类的混血儿本来就是最难得的了。否则以精灵的寿命,这世界上早就有几十万的半精灵了……”
“是吗,该不是你其实是生不出来的吧?”
“骡子才生不出来,我可不是啊……”
“你说谁是骡子!”
……
“一群有趣的女孩子啊……爱德华,我是不是应该恭喜你,已经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年轻的国王微微眯起眼睛,轻声叹道。
他此刻正坐在他自己的行军营帐之中,一张舒适的藤椅上,营帐之中极端朴素,只有一桌一椅一床,一束日光从顶上的小窗照进来,而四面却围绕着厚厚的毡布,但是他微微仰首,视线似乎穿过了这帐幕,漆黑的瞳孔之中,无数细微的线条勾画连缀,构造出远方地平之下,那一座雄伟的城墙。
“可惜,你已经看不到了,是吗?不,你这个家伙,从来就不会那么轻易死掉,说不定很快就会回来呢?”
轻声低语,他收回了目光。
“陛下,您……准备要攻打那座城市吗?”
一杯冰得恰到好处的美酒被递到了他的手中,站在他身边的女孩轻轻开口问道。
“我可没有兴趣去碰那个地方。”年轻的国王笑了笑,他没有喝那杯酒,只是轻轻摇动着银杯,微微眯着眼睛,仿佛在享受酒的醇芳:“那座城市里的麻烦,实在是太多,也太可怕了一些……幸好没有爱德华来统合,暂时还发挥不出什么力量。不过只要稍微有那么一点外力,它就可以把大部分蠢货吞得连渣滓都剩不下来一点了吧?”
顿了顿,他摇头道:“这种蠢事,倒是正好适合让帝国人去干。等到他们把勃艮第城的力量消耗掉一些,她们自然会考虑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