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白痴,他们的白痴事情,干得多了。就象这一次,我那个老爹在鼓山城里面忙了一阵,动员这帮蠢蛋离开,可是却偏偏有些人在他们之中挑动不安情绪,宣传故土难移之类的说法,几句话就让那帮家伙拿了他的钱却一动不动。现在教会里都在怀疑同样有着一个组织已经开始在混血会内部形成,正是他们一直在进行破坏的活动。”
半精灵小姐露出一个‘英雄所见略同’的表情:“真是讨厌,一想到以后还要教导这帮人女神的教义,劝导他们皈依,我就头疼。”
“什么样的组织?”爱德华问道。
“不知道……半精灵里面比较好的,信仰陛下的几乎都已经到了你的城里,剩余的家伙们,哼,走私,绑架,勒索,窝脏,高利贷,赌博和抢劫……他们什么不干?其实我一直就劝我家那个老头放弃他们,但他却一直也不肯。”
黑帮本就是人员混杂的地方,不讲求身份,只追求能力,正适合作为半精灵们这种身份上较为尴尬的存在,安身立命的场所,所以混血会之中的荆棘一派,从事的事情也相差不多,要教导着一群人改变信仰,确实是个不小的工程。
真是麻烦……
如果不是蓓尔莱娜通过半精灵传达来的这个条件足够优厚的话,爱德华也绝不愿意参合进这种麻烦事儿里来。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
对于一位神祇而言,信徒是很重要的——有一个简单的比喻,就是信徒之于神祗,就像是金币对于商人。
神祗想要拥有力量,展示神迹,就需要有着信奉他的信徒,为其提供信仰之力,无数的岁月之前,众多神祗互相争夺信徒,便让大大小小的宗教战争持续了数千年……无数神祗陨落,又有无数强者,幸运者得到神性,成为新的神祗,加入到这旷日持久的战争之中。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现有的神系出现,才慢慢终止——虽然只是神祇离开了位面,不再亲力亲为,但对于信徒的争夺,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从未选择放弃。
所以,有时候为了信徒的数量,神祇能够付出的代价,绝对是令人垂涎的。
至少值得爱德华稍微冒险。
哦,其实也算不得冒险,只是麻烦罢了。
当然,爱德华并不信任这个所谓的黑暗女士,毕竟神祇虽然有着类人的一面,但他们毕竟已经不能算人了,按照爱德华的理解,力量远超常人的东西,都不过是怪物……他们考虑事情的层面,早就超脱了一般人的窠臼,也没有了所谓常理的束缚。
爱德华现在的力量,虽然并不很大,但也已经不必去担心那些凡人,反正除了大法师一类,也没有什么人能够真正威胁到他,但力量层次的提升并没有让敌人变得更少,反而让更加爱棘手的存在,成为了新的需要提防的目标……
一个神祇的力量,哪怕仅仅只是个半神,也足够超脱凡物,神能是这个多元宇宙之中最为强大的能量,炽天神侍即使强大,也不过就是天堂山上的物种之一而已,与真正的神相比,力量上必然有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