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狗场内确实很温暖,这正是它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底下的人真多啊,不可能全都是来看赛狗的吧?”旁边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阴阳怪气地说道:“我听说这段日子连流浪汉也开始注意外表,知道梳头、洗脸,还会换上一身干净衣服,因为跑狗场的守卫不允许肮脏邋遢的人进来。”
“我还听说今年冻死的流浪汉比往年多,除了市面不景气,流浪汉的人数增加许多外,也和这里有关,因为里面太暖和,出去后就会感到更冷,而且这里散场的时候都是深夜,恰好是最冷的时候,一热一冷,那些流浪汉就更受不了。”
这绝对是一个冷漠的话题,但是那个少年说得津津有味。
一旁的贵族千金听得挺入神,还捣着嘴笑起来,笑过后,她伸了一个懒腰,道:“有一点不得不承认,这里确实要暖和得多,我的房间就算整天烧着壁炉,也总有寒风从角落钻进来。”
“这是当然,我们住的地方看上去漂亮,实际上并不舒服。国王陛下小时候住在马尔菲斯宫的时候,不就抱怨过房间内连个小便的地方都没有,最后不得不尿在壁炉里面,哪里有这里方便?”那个贵公子朝着角落扫一眼,那是专用的厕所,第一次进去的时候,他还以为是浴室,差一点闹出笑话,这让他感到很丢脸,同时也让他觉得这样的布置确实不错。
就在这时,底下传来一阵欢呼声,只见十几个人牵着一条条狗走出来,这些就是过去几个月决出的优胜者,现在仍旧不是决赛,前面几轮还要淘汰一批参赛者,真正的决赛要等到晚上。
“全都是低贱的杂种,这是唯一让人不爽的地方。”那个少年淡淡地说道。
“现在是杂种,将来就未必,血统这种东西是可以靠时间积累和提纯的。”
那位贵族千金倒是有自己的看法。
这也算是有感而发,没有比贵族更重视血统的,不过他们自己同样也知道,如果一直追溯上去,他们的祖上未必有多高贵,很多现在显赫的血统在古帝国时代根本就是蛮荒部落中的野人,即便是传承千年的上古帝国,最初也只不过是巴特农山上一个不起眼的部落。
“最近你们有看到娜达利雅吗?”少年问道。
“没有,听说去萨格尼特了,还听说她向父亲预支她的嫁妆钱,在萨格尼特购买了一座庄园。”那位贵族千金和娜达利雅的关系并不亲密,但是她的一个闺蜜和娜达利雅的关系非常好。
“去萨格尼特?”少年有些意外地道:“怪不得我一直没看到她,听说这座跑狗场的主人和她关系很不一般。”
“怎么?吃醋了?”那位贵族千金笑了起来。
“有保得利在,还轮不到我吃醋。”少年笑了笑。
少年的话音刚落,底下传来一声锣响,紧接着一道白光从天顶射落,化作一只雪白的兔子,在前面撒腿狂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