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乱来,我是邮政署的,只要我喊一声,立刻会有一大群人跑过来,到时候你们一个都逃不了。再说,消防队离这里也不远。”大威尔森毕竟年纪大,比那时候的拉佩要有气魄很多,他知道不能跟着这帮家伙走。
可惜还没等大威尔森硬起来,汉德就从口袋里面掏出一根项链,在他的面前晃了晃。那是一条蓝宝石项链,是为了纪念结婚十周年,他买给妻子的,透过那颗蓝宝石,可以看到底部刻着妻子的名字。
“我们已经先去过你家了,你的妻子和女儿已经在我们那里等候着了,你如果不去的话,你那份大餐可就要由她们俩享受了。”汉德显然很精通胁迫别人的办法。
大威尔森的脸色顿时变得惨白,他看了看身后的邮政署,心里犹豫起来。
“叔叔。”小威尔森拉了一下大威尔森的袖管,这小子同样脸色惨白,只见他朝着后面甩了一眼。
大威尔森这才注意到后面还跟着一辆马车,他哀叹一声,彻底放弃了反抗。
“你们照顾好威尔森先生,我来赶马车。”汉德笑嘻嘻地抢过马鞭,说实话,他对马车很感兴趣,甚至超过偷东西,因为他一直想要一辆属于自己的马车。马车在十字路口拐了个弯,然后朝着扒手们的据点而去。
从邮政署到扒手据点也就七、八分钟的路程,不过马车是没办法进小巷的,当初霍夫选择那幢楼作为据点,这条小巷也是原因之一。
走在湿滑的小巷里面,大威尔森就感觉到脚底发软,他的侄子小威尔森也好不到哪里去,叔侄俩看着两边紧挨着的窗户,都在琢磨要不要呼救。
突然,大威尔森眼睛一亮,他看见前面有一名警察。
“警官,警官,救命啊,警官。”大威尔森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
那个警察正是刚才离开的中年警官,他先是一愣,紧接着看到后面的汉德。
“这家伙就是你们老板请的客人?你的动作也太慢了吧?我都已经跑了一趟警察厅,你居然才回来。”中年警官看都没看威尔森。
大威尔森一下子栽倒在地上,刚才他鼓足勇气喊救命,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现在他连最后的一丝勇气都已经没了。
“起来吧,别让我的老板等急了。”汉德很高兴地说道。他高兴不是因为大威尔森吃瘪,而是因为中年警官帮了他一个大忙,他一直在为怎么称呼拉佩而烦恼。叫“头”?显然不合适,叫“老大”?匪气太重,他不认为拉佩会喜欢,叫“老板”就不同了,含蓄、低调,却不失尊敬。
汉德让身后两名打手架起大威尔森,他自己则一把抓住小威尔森的领子,连拖带拽地把这叔侄俩弄进那幢楼。一进去,就听到里面传来女人的声音:“阿尔,你总算来了,你们到底得罪了谁啊?”
那个女人一边说,一边哭,神情明显有些失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