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夏柏,二十一岁,凯曼东南边境培拉达边区边防军中的一名普通中士,现在正在执行追捕出现在边境的可疑商队的任务。
急驰在这种密林中的骑兵很难保持稳定的队形,而骑兵营一千多人乔治自然不可能全认得,因而当一个看来眼生的凯曼骑兵出现在他右侧时,他并没有在意,只当是其他中队的士兵。
山路多折,凯曼军可以看见逃跑的“商队”就在前头的山路上时隐时现,但他们速度不慢,凯曼军一时倒也追它不上。追了大半天,士兵和马匹渐渐显出疲态。此时前头出现好几道岔路,“商队”的踪迹却再也没看见,凯曼军一时拿不定商队究竟往哪条路去了,便命些追踪好手探查痕迹,推断商队去向,期间全军将士休息待命。
乔治在马上颠簸了半天,嗓子早干得冒烟,下得马来急匆匆摸出随身的水壶,直着脖子咕噜噜一阵猛灌,半晌,才觉得活过来了。乔治嘘出一口长气,捶着酸痛的大腿,大叹一声:“呼……真是累死人!”转头见自己右边坐了个金发士兵,眼睛盯着自己的水壶,便将壶朝他递去,笑道:“兄弟你忘了带水壶?可真够马虎的!”
不是忘了,是那士兵被打倒落马时摔破了水壶。金发骑兵艾里自然不会说出真正的原因,接过水壶猛喝了几口,向着那热心士兵苦笑:“可不是吗?”
“唉!也难怪你,这趟任务也是够突然的。”乔治啐了一口,“大伙儿一直都把平时的操练当作是锻炼身体,谁想得到在这种小地方当兵,居然还真得打仗!”
不打仗的兵,那是兵吗?艾里忍笑问道:“那你是为什么当兵?”
“这还用问?!大家不是都一样的吗?我们村里男孩多的人家,田地用不着那么多人手,多半就会送些男孩去当兵。”见艾里一脸不解,乔治接着解释道,“这么多年都没有战争,在咱们这偏远山区当兵,更是安全又清闲。只要每天当是锻炼身体一样按时参加操练,就会有国王给我们按时发薪水,当然是个好工作啦!”
艾里哑然。
“大家也比较敬服退役军人,回家后要在镇上找个保安守卫之类的活计谋生也不难。等做几年攒了些钱,我就可以把丽莎娶回家了!”乔治张开大嘴呵呵地笑,仿佛美好的将来已经触手可及。
这也就是普通人的一生吧。找份安稳的工作,娶个喜欢的女孩,然后在剩下的几十年里专心赚钱养孩子,再为了孩子的事情烦恼……战争,并不在他们对未来的预计中。
“我叫乔治·夏柏。”士兵说得高兴,伸手与艾里相握,算是结识了,“你叫什么?还有多久退役?”
“我是艾里。唔……大概再过不久就要离开了。”
“是吗?兄弟你退役后,要是到我们培拉达镇上住的话,帮你介绍老婆的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不……不用了……”艾里气势低弱的推辞对兴致勃勃的乔治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他继续口沫四溅,“咱培拉达的女孩子,那是有名的俏!不是吹的,我隔壁家的珍妮,她的皮肤啊……”
出发的命令打断了越来越有做媒倾向的乔治的话头,众士兵翻身上马,沿着商队的踪迹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