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弩和重骑兵的许可证……倒是有点用,虽然,身为子爵的兰德斯只能拥有二十具重弩和五十骑重骑兵,但是,兰德斯的重弩,跟别人并不一样呢……
只要有这个许可,兰德斯就能让自己的部下变成可怕的杀人机器。
对了,蒸汽弩,兰德斯偷换概念,为自己的手下换装了轻便型的蒸汽弩。而五十重骑兵骑的并不是马,而是巨型独角仙!
这支部队,仍然属于寻宝者兄弟会,而名义上,属于兰德斯的士兵,只有猎犬那二十人,以及寻宝者兄弟会中这七十名获得许可的特殊兵种,至于其他人……并不存在。
这就是同时拥有黑道与白道势力的好处了,虽然明面上兰德斯只是个子爵,但他的实力,显然不是普通的侯爵伯爵能够相比的。
小镇,此时已然是胡蜂军团的永久驻地了,蚁后与蜂皇位于镇中心的小广场上,数十头护卫兵蚁与战斗兵蜂日夜不停的保护着军团的核心——当然,兰德斯是军团的大脑。
小镇上的居民已经搬走了,少数愿意留下来的,全都编入后勤队吃兵粮领薪水。而他们要做的事,就是带着奴隶们开山修路,构建仓库和防御要塞,把这里变成帝都晶石堡的防御阵地。
当然,这里也是兰德斯的走私中转站……不过,没人会在意这一点,毕竟兰德斯手下只有一个人类军官,而奴隶和平民,根本接触不到核心的部份。
所有走私品都是由寻宝者兄弟会直接运到附近,再由工蚁和工蜂运输至仓库的,仓库外挂着危险品的标签,有不眠不休的魔虫把守……这些家伙,可不像人类卫兵那样容易糊弄。
顺便,兰德斯还在镇子上弄了一间实验室,在那里,他终于有时间,将抢来的十阶恶魔的右臂与它的灵魂一起,制成新的武器。
魔爪之杖,令持有者施展黑暗属性的所有魔法技能时有更精确的控制能力,增幅魔法效果,并且能当作魔法武器近身格斗。这件武器,与炎魔剑正好互补,让兰德斯有更多的选择。
以十阶恶魔的身体为材料,这样的魔法制品,虽然不如炎魔剑,但也相差无几了,而且,作为专门设计的装备,魔爪之杖用起来要比炎魔剑更趁手。
差距在于,魔爪之杖,并没有炎魔剑那样寄宿着一个强大的灵魂。
兰德斯单手敲打着魔爪之杖,犹豫着,要在杖身上雕下何种的花纹,另外,作为魔法杖,魔爪之杖还可以镶嵌一枚杖头,而兰德斯一时之间,还没找到配得上魔爪之杖的杖头材料。
“大人,军事署下了命令,派胡蜂军团前往西南部清剿叛乱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