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正在前进时,哥斯拉却突然兴奋起来,它猛的蹿出队伍,向一侧猛冲而去。
“哥斯拉。”兰德斯叫了一声,小狗似乎顿了顿,但仍然不停留的冲向荒地的乱石堆。
“过去瞧瞧。”兰德斯叹了一口气。
哥斯拉的吠叫声从远处传来,它叫得如此大声,在兰德斯印像中,哥斯拉并不是喜欢狂叫的狗。会咬人的狗,是不叫的……
哥斯拉咬人的本事没有谁会怀疑,它身上,已经背负着不下十条人命了。
“是犬魔……”兰德斯微微吃了一惊。
犬魔是一种俗称,它的头颅像犬科动物,身体强壮矮胖,虽然蠢笨,但毕竟有着近似于人类的智慧,它们同样有使用工具的能力。
但这种蠢笨的怪物却有着奇怪的特性,当一个群体中犬魔的数量越多,它们的智力也就越高,如果你碰到一个上百只犬魔的群落,那么恭喜你,你将会见证犬魔的狡猾。
可怕的狡猾。
每一头犬魔总会发出无意义的咯咯声,这些声音似乎是某种信息的片断,当犬魔群体的数量多到一定程度时,这些声音,便似乎能将犬魔们的思维联系起来。这时候,这一群犬魔,就是一个新的生物。
一个智力很高,强壮且危险的生物。
这一点,和蚂蚁很像,单只蚂蚁总是呆呆傻傻漫无目的的乱爬,而一个蚂蚁群落,却像是一个高智力的多细胞生物一般精确有效。
犬魔的这个特性,比蚂蚁更复杂得多。
而不幸的是,现在站在兰德斯面前的,是一支有着两百头犬魔的大群落。
显然犬魔们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人类,它们咯咯乱叫着,那无数混乱的声音响成一片,这表示,这个犬魔群落的所有大脑已经在如同一个整体般开始动作了。
很快,犬魔群落便做出了反应。
两队年轻犬魔前肢着地,如同一只真正的野狗一般飞奔向兰德斯队伍的侧后方,它们的背后背着部落自制的粗糙武器,一双双绿幽幽的怪眼带着饥渴的意味,紧盯着闯入的人类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