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一夺,骑士连发怔的时间都没有,便被自己的长剑当胸刺入。精致的锁甲也有缝隙,在千里镜的观察下,兰德斯很容易就看到了锁甲甲片间的线隙,这一剑刺断连结甲片的牛皮索,顺势挤开甲片直扎入锁甲内的衬甲直插心脏,竟是一击毙命。
另一名骑士完全呆住了。
怎么可能……刚刚明明还是个年轻的,没有实力的见习战士,突然间怎么就由小猫变成狮子了?
不,不是狮子,是猎豹,那种速度,那种一击致命的啮咬,是猎豹!
“我很久没有被人追得这么狼狈了。在我杀你之前,骑士先生,我能有幸听到您的名字与家族吗?”
“克蓝索顿家族骑士,卡鲁·利遏普。”那名骑士下意识的答道。
“好的利遏普先生。死吧。”
兰德斯的声音很轻柔,出手却迅疾凶厉,双剑相交,兰德斯毫不犹豫弃剑进身,一个冲步便跳到骑士面前,几乎和他贴在一起。
蜘蛛擒杀!
兰德斯现在几乎只靠这一招吃饭了。
骑士被兰德斯拉得一个踉跄,又被其人在身后一推,登时仆倒在地。兰德斯不慌不忙一脚踏住骑士的后心,一拳砸在他的头盔上。
拳头当然不会比铁盔硬,不过头盔是没有衬甲的,冲击的力量顺着颅骨直达大脑,立刻让骑士昏死过去。
兰德斯剥下骑士的行头,穿戴好,抓起他的剑便这样走出树林。至于两名骑士的下场,呃,自然是被吃掉灵魂之后再拿去喂魔族了。
全覆式头盔影响视线,所以有钱的贵族骑士可能会在头盔上增加一个小魔法以增加视野,但兰德斯不需要,他有三只目虫和一只千里镜,这四个造魔的组合,足以让兰德斯在各种场合都有着鹰一般的锐眼。
兰德斯觉得还缺点什么,但一时之间,他也没想出要如何改进。
戴着全覆式头盔,身披板金铠的兰德斯,看起来相当的粗壮,幸好兰德斯本身力量就不弱,穿着这一身三十公斤的重铠仍然行动自如,虽然装甲与身体间仍然有空隙,显得有些晃荡,然而不仔细看并不容易看出来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