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区百人的魔狼杀死的敌人,竟然不亚于周围贵族步兵的总和,这让带队的贵族骑士们不禁后悔,自己为什么不给士兵们弄一些便宜的短弓捡捡便宜呢?
敌兵临近,魔狼不慌不忙的后撤,急速射,而数量更多的奴隶兵则满手是汗的攥着长矛,奋力和身前的拜索因人血战。长矛是廉价的武器,然而数百的长矛并排展开时,却有着惊人的威力,相比之下,竟不比敌方的镰刀手逊色。
“维加里老师,我去魔狼队指挥。”兰德斯突然道,“那些兔崽子果然都是死脑筋。”
“你去吧,活着回来。”维加里笑道,“这匹马送给你了。”
“嘿……不会给老师丢脸的。”兰德斯笑笑。
第3章 疾风凶杀(4)
乌黑的小公马兴奋的扬蹄跃起,小跑着沿着步兵们的缝隙直跑到魔狼中间。兰德斯大喊道:“我们的名字?”
“魔狼!”大汉们突然兴奋起来,他们终于看到,那个令他们又爱又怕的身影。
“汪!”哥斯拉一声大叫,从内森的怀里蹿了出来,摇着尾巴扑向兰德斯。兰德斯一把提起哥斯拉的项圈,将它扔在马背上,抽出狼牙棒,高声道:“让他们看看,吾等的爪牙有多锋利!”
内森轻轻拍了拍额头,吁了一口气。他虽然亲自上阵,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无论是统御能力还是武力都不足以和真正的骑士相比,一直以来硬着头皮在此指挥,然而凡有动作,其实都是由索兰热实际执行着指挥的使命。
索兰热是个中规中矩的骑士,他更擅长行使明确的命令,而不擅长自己发掘机会。至于黑狼,他只是个纯粹的武者,一个雇佣兵,并不是战场上的指挥官。
兰德斯,魔狼中真正的精神领袖,是这个年纪不大的少年。
虽然他的样子谈吐气质无论哪一点都和少年无缘……
兰德斯一加入,魔狼这边便有了变化,转眼间随着这匹黑马来回跑了两圈,魔狼们便收起短弓,拨出大环刀冲了上去。大刀一阵乱砍,那挥砍力极强的大环刀刀锋所向,镰刀手们的木柄镰刀全无抵抗之力,三下两下便败退回去。
毕竟是平民组成的军队,战力和战意都远不及魔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