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黑狼的一战并不算太凶险,然而兰德斯却知道,自己还远远未够班。
黑狼不强,区区四级战士,也许在军队中算得上精锐士兵或是小队长一流的实力,但这个世界上,十级之上才能称之为高手,而接近二十级的强者,我们称之为传奇人物的存在,更是足以以一敌百的强大存在。
至于二十级以上,则是传奇中的传奇了,幸好,这样的人并不多,整个世界,也许不到十人吧。
然而,我所说的,只是人类而已,在人类之外,魔法兽,亡灵,巨人,半神和神使……显然有着人类难以企及的强大,在它们当中,有着更高层次的强者。
仰望天空,我们便知道自己有多渺小。
兰德斯清楚的知道,自己还很弱,他需要变强,否则,脆弱的人类太容易被抹杀了,那样,自己不得不放弃很多的好机会,只为了安全起见。
兰德斯喜欢自己能够控制的局面,对于未知,他有一种莫名的恐惧。
“黑狼阁下,我有些好奇,你所说的秘剑,指的是什么呢?”小镇的酒馆中,兰德斯问道。
“三刃一闪,之前的三剑,用来束缚对手的行动,最后的一闪,才是致命的一击。”黑狼笑道,“这也不是什么高段的战技,只是比较适合我,秘剑什么的,只是用来吓唬自己的敌人罢了。你想学吗?”
“不,按照阁下的意思,这种战技是为阁下量身订制的,我即使学了也发挥不出它应有的作用。不过,它的确让我对于武技有了更深的了解。”兰德斯答道。
“说起来,你的这个小少爷倒有点意思。”黑狼望了望正在另一张桌子上,和士兵们说笑的内森。
“内森少爷有野心,为了这个野心,他愿意牺牲一点所谓的贵族的骄傲,与你我这样的下民打交道。”兰德斯笑了笑道,“只是我们心照不宣了,我需要他的财力和身份,他也需要我的辅佐。”
“哦?你看起来不像是十来岁的小屁孩,便像是个白胡子老家伙……错了,是老狐狸。”
“那么请称呼我为狡猾的狐狸兰德斯阁下吧。”兰德斯笑道。
“你打算帮他到什么程度?”
“嗯,看心情吧,人类的思想是很复杂的,到目前为止,内森少爷还是很符合我心目中值得辅佐的那一类人的。”兰德斯隐晦的说道。
兰德斯的计划还算成功,带着几个活捉的盗贼和数颗血淋淋的头颅,内森少爷领着丛人击溃为祸一方的“胡貘盗贼团”的事迹已然在兰德斯的收买下,由村民和吟游诗人们流传开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