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胡子,红胡子!”
“猪倌,猪倌!到这里来。”
雷克斯弯着腰,怒冲冲的窜了过来。
“你们两个小鬼也太没有礼貌了,我的名字叫雷克斯,而且以年龄来算,你们应该对我用敬称。”
“好了!猪倌,不要太斤斤计较了,那会让你的生活失去趣味的。”刹那说道。
“什么啊!这是基本的礼貌,是礼貌啊!”
“太计较荣辱,便会使自己忘记爽朗。太计较得失,便会使自己忘记慷慨。太计较进退,便会使自己忘记豪迈。太计较尊卑,便会使自己忘记情义。总之,凡事斤斤计较便会使自己的生活之花枯萎凋落。我们生存着,便应该谨记‘人生在世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刹那将闪着雷光的纤指一点天空中一轮明月,慷慨陈词着。
这小丫头说的还真像那么一回事,不过最后两句引用的话是什么来头啊,不像是欧罗大陆的文法格式。
“危险!快走。”
我们赶紧向前一跳,身后一只炸箭掀起了无数的碎石。
“为什么还能找到我们……唔!”
刹那的小嘴又被我捂住了,我低声说道:“是声音。对手如果无法看到光明的话,那他对声音一定非常的敏感。”
我轻声召唤出风的精灵,抱着刹那,抓起雷克斯红胡子沿着由树林空隙投影的月光地带悄声前进。
在人生道路上这途的旅人是应该去追随他的人脚印呢,还是应该去遵从心的指导?
这是一个很哲学,很辩证的问题。我以前从没认真考虑过,但现在好像是时候仔细想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