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森进了大帐,先耍个霸王卸甲,然后坐在主位上双眼微眯、指头乱敲。
汤森熟悉的行当和职业有很多,但最熟悉的人群,肯定还是军人。所以在跟哥达见面时,他一眼就看出对方的属性。
哥达这家伙是很少见的军人,优点与缺点都很突出。
优点不用去想了,因为哥达是休斯大叔推荐的弟子。信上白纸黑字的写着,他刚刚通过三级异能师晋升考试,成绩优良。
另外,哥达家里代代领军,本人也热爱军事,安道尔联盟军校毕业时是第一名,毕业后亲自指挥过七次联队级的战斗,全胜的战绩……
第十节:作风与性格(上)
有见识、有本事、有抱负的年轻军人,通常缺点肯定是高傲,轻易不服管。汤森知道,比如哥达同学这种,肯定看不惯违规行为、恨不得把军规贴在脑门上、老子犯法都要拖出来当众崩掉……
所以汤森故意刺他几下,看看哥达性格是否变态、脾气是否古怪。结论嘛,哥达能控制脾气,对看不惯的人和事,他心里有反弹,但能服从大局,不是麻烦人物,可以放在很多位置上。
这真是、真是老天开眼!荆棘玫瑰最缺这种人!
除了汤森自己,军队从上到下都是野路子出身。混到到现在没出事,一半是因为汤森罩着,一半是因为对手弱。如果换个恶劣环境,再换个强大敌人,吃亏上当是肯定的。
哥达是个多面手,异能和军事都不错。经验之类的不说了,更难得他通晓本地战争,完全能弥补汤森的不足——这才是休斯大叔那句“能帮上忙”的确实含义吧?
休斯这根大腿,汤森抱对了!
可是,要把哥达放在什么地方,才能榨干他的能力呢?汤森没想出结果,哥达就到了。
这一次,汤森没再刺激对方,他神色平和地把哥达引到会议桌边。
“请坐。哥达上校,客气话咱们就不说了,你先看看这个。”汤森坐在哥达对面,先把左手那叠文件推过去:“这是前半部分,我需要你的意见。”
汤森的神态正常,哥达反而有点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