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一听不是去做潜伏之类的事,刀疤脸异常兴奋地点着头。
……
汤森从雯丽小姐那边告辞,回到暂住地。
这之后,汤森就没能休息。泛西海岸俱乐部,还有年度精品拍卖会,这两个消息打乱了他的安排,他必须把接下的事情做一翻调整才行。
而且这个时候,班奈德同学还没有回来,他正以荆棘玫瑰商团首领的名义,跟瓦卡莱的土财主们增进友谊呢。
汤森打开窗户,就着明亮的月光,仔细梳理着思绪:这段时间,发生了很多事,变化也很大,意外更是层出不穷。但好在都是外部环境变化,而自己对此早有准备。
汤森是带着荆棘玫瑰来西海岸打天下的,这点承受能力都没有的话,他还混个屁啊。
对困难和风险做出恰当预估,这是首领的起码素养。
汤森深知,随着自己对西海岸的了解越来越深,这种意外还会接着出现。但自己只需要抱定一个宗旨就不会出错,那就是在事情来临之时,做出最有利于荆棘玫瑰的选择就好。
其他东西都属于细枝末节,可以去追求,做不到也无损。
比如之前,汤森必须赶到此地来处理商团的事情,否则接下去的扩张就是纸上谈兵。比如现在,身为首领的他,必须去参加这个精品拍卖会——菲斯特王子丢给自己的这枚好运金币,可真算是丢到了要害处。
这个人情欠大了,跟喝酒吃肉不在一个档次上。
为什么汤森一定要去?因为荆棘玫瑰现在什么都缺,但凡想做件大点的事,大家一列清单就会悲观的发现,缺的东西比有的东西多得多。
虽然建了商团,但刚刚开张,不可能跟上荆棘玫瑰的扩张,就是把跟凤尾花绑在一块也不行。
奎尔萨平原很大,有上百个部落,荆棘玫瑰要想吃下来,需要的物资也是海量。
在扩张初期,别的势力肯定来不及干涉,但这种理想环境不可能太长,所以行动要快、动了手就不能停。哪怕能多节省一天的时间,说不定那能多占一个城、多拐一个部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