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声名远扬,是晨曦议会为战争训练的精锐,无论体格、武力和耐力都是百里挑一。
原本汤森估计,冲进狂徒群、进出一次最多丢翻五六个敌人,说不定自己还得挂点彩才行,没成想才两个圈子兜下来,就足足放倒了十五个,自己毫发无损不说还没觉得累。其实不但是汤森,在场的人谁也料不到这个结果。
汤森的眼光太毒、速度太快、没有阵型的狂徒也太脆弱了,被汤森找到了唯一的弱点。
按道理说,不应该出现这种结果的,因为眼前这场战斗并不单纯,背后还带着争锋的寓意。可以说是一场较量,也可以说是武斗中的“文斗”,要的是心服口服,不是你死我活。再者说,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得爱惜羽毛,动手时也要顾忌影响。
在西海岸这块土地上,部落人对名声很看重,也比内陆人更敬仰英雄。
晨曦议会虽然是外来势力,也得入乡随俗、以德服人。所以草原黑鹰此次行事也抱定这个原则,没有一上手就围殴汤森——异能师和武士有专属自己的战斗方式,具体应对方式也不一样,你要敢混淆起来用,那你就是卑鄙小人,你的名声就坏了。
但草原黑鹰千算万算,却算不到汤森的战斗原则。汤森这个首领是半路出家,他根本不知道这个规矩。其实就算汤森知道了,可他是个实用主义者,肯不肯守规矩也很难说——你们都把我围上了,我还跟你们客气个屁啊!
所以,当汤森带着剑跳下来时、当他开场就拔剑时、当他两相混淆杀人时,草原黑鹰心里才会那么纠结:混蛋你到底什么身份?混蛋你到底想怎么打啊?混蛋你不要拿着剑的时候丢异能还一脸大义凛然的样子好不好?老子已经心有千千结了你知不知道?
由此可见,如果自己修养不够深,实力不够强,就别玩以德服人这套把戏。
不过汤森知道这下要坏事了,因为先前订下的节奏会被打乱——死上五六个狂徒,对方也许不会立即抓狂,可狂徒死伤过半之后,光头们要是还能忍下去,除非他们都是属乌龟的!
放倒身边的又一个狂徒之后,汤森用余光向远处一瞥,发现光头们果然沉不住气了,形形色色的小组合已经围上来。其中有人的脚步“噔噔噔”,有人的脚步“飕飕飕”,还有边走边拿刀子往身上割的怪物……
一不做二不休,汤森变本加厉的杀起来,都搞成这幅模样了,再说什么都是扯淡,还不如多杀两个减轻点压力。
于是他决定马力全开、还要使出浑身解数。
右手长剑刺进敌人身体、催枯拉朽切下去的时候,“当”的一声,汤森左手的长剑也粘在另一个狂徒的战刀上——解构异能顺着金属侵袭而去,瞬间将对方的战刀变成长剑的延伸,然后一拉一拖,平平地砸在原主人的肩膀上!
“嚓”的一声,狂徒脖子断裂,身躯飞起。长剑带着战刀继续前进,下个瞬间又砸中旁边的狂徒,把他拦腰打了个对折。然后汤森收回异能,战刀旋转着飞离,把几个正在靠近的狂徒搞得乱了手脚,“当当当”一阵撞击声过后,无主的战刀才被他们格挡开,飞向外围。
一个身材瘦小、阴悄悄靠近的小光头躲闪不及,被刀锋挂上断了条腿。在他开始哀嚎的时候,汤森的右手剑故技重施,又抢了一把战刀扔出去,造成另一方向上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