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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这是绰号,我听朋友提起过,有位好先生总来这里帮助我们这些苦汉子。上次就是风月街的老贝蒂,因为缴纳不起税金,被你们这些披制服的家伙抓了起来,得三倍罚款,就是牧师帮她缴了。”

“三倍的惩罚税,这可是法律规定的。”法官说,他看了看所谓的牧师,对方没听到似地,毫无反应,于是开始审判。

“敲诈罪,半年苦役。”

“什么狗屁牧师,既然你帮了别人,怎么不来帮我!”那囚犯失望地咒骂,朝地上吐着口沫。

法官一直在猜测幸运儿是谁,他把这件事当成今晚难得的调剂品,当审判一位长着漂亮蓝眼睛的妙龄妓女时,他想,“不帮男人,大概是想帮漂亮姑娘。”但直到宣判结束,那人没有动静。等又审判完一个犯欺诈罪的老骗子时,那人对帮助老年人也没兴趣。

夜很深了,当堆积的案件都一扫而空时,那人还是安然地端坐着。法官怀疑对方是不是真的睡着了。

他摘下有些脏的马鬃假发,这种司法界专用的假发价格昂贵,不是一个夜法庭的小法官靠薪水买得起的,这顶假发还是宣誓就职时由总庭颁发的,用了十几年,不少地方的发丝都脱落了,露出光秃秃的底边。

法官从席位上站起来,揉了揉酸痛的腰,闭庭时间到,这时候除了他,也只剩下那位怪癖先生。

“阁下,您得离开了。”他刚准备推醒对方,手还没碰到,那人就睁开了眼睛,这是个眼眸深沉,长得挺怪的大个子男人。

“你当了几年法官?”

“哦……十二年。”他下意识地回答。

“今晚一共有四十八起案件,你没找人提示,没翻查条例内容,完全靠对法典的熟练程度,毫不拖泥带水,有种绝妙地,让人怀念的节奏感。最令人赞美的是,四十八次宣判,完全没犯任何错,连一些界限很模糊的律文都注意到了。要知道,越是小案子,所涉及到的条款越繁多,同样的偷盗罪,根据作案方式、盗窃金额、赃款归还数额和司法解释,就能有不下十二种的判罚,虽然之间的差别很小。但你没让犯人多在监狱待上一夜,也没叫他们少服刑一日。”

“您过奖了。”法官不知道对方为何要说这些,不过他听出来,这人对法律颇有研究。

“无论资历还是经验,你都有资格当正式法庭的主审法官。”

“我是自学成材,靠应聘撰写员进的法庭,没有法学院的文凭。在坦丁,文凭的高低通常决定着前程。”

“怎么不去考。”

“至少得暂时停职一年时间,如果我不工作,家里人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