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现在已经是堆满杂物的储藏室,只有钉在壁上的小柜子,与油烟留下的黑印记,提醒着这儿曾是烟雾缭绕,飘着饭菜香味的地儿。他闭着眼睛,仿佛在寻觅着往昔的回忆,良久。
穿过客厅,走上楼梯,手指摸着油漆斑驳的扶手,在二楼的一间卧室里,他停下来,凝视着靠窗的墙壁上,刻着一道道痕迹,那是他曾经寄出求职信后,在期待不安的日子里,自我安慰计算时日画下的。
他在这里拥有过贫苦但幸福的家庭,在这里重新振作,确定过新的人生目标,也是在这里,流下了他家人的鲜血。
“复活后,我第一次回到这里,也是最后一次。”福兰轻轻地自言自语,“都改变了,无论是人,还是物。永恒的,惟有回忆与时间。”
在走出大门时,福兰深呼了一口夜晚的空气,“我在这里叹息就能改变什么?已发生的,不会重来,凶手们还没惩戒完毕,他们把残暴的手段施展给我,很好,我学会了,一定会照着教训,奉敬回去。伊戈·安德希杀了我,我还给了他。金雀花毁了我的人生,我也得毁了它的未来,还有那个叫乔·考利昂的同谋……罪罚相等,这即是人世间的公正。”
他走出巷子,牵过马,离开了老区,在出城的路上,经过巡警厅门前的广场时,稍微停留了下。“老朋友,祝福你。”福兰念叨着莱姆探长的名字,每年在探长的生辰,他都会邮寄一份匿名礼物过去,“希望日后,我还能继续祝福你。”
然后,他纵马,离开了费都,不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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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费茨塞是一座喧闹的镇子,因为地处从海湾地区通往都城的要道上,人流量比得上一些大城市,住宿服务业发达,全镇有二十四家提供客房的大型旅馆,而圣乔治大饭店则是其中的佼佼者,这家老字号的饭店原名“老酒鬼”,以自家酿造的高度白酒著称。
但在几十年前,先帝圣乔治七世的御驾,曾在老酒鬼住过一晚后,精明的主人立即把店名改成圣乔治,来纪念这次体面的荣誉,而皇帝的房间,则被改成超级豪华的套房,只提供给过路的达官贵人租用。
他打探过红雀去坦丁的路线,知道剧团在圣乔治大饭店订了整整一楼的房间,但因为抄小道,来早了一天。
福兰于树木苍翠的前庭下马,对前来接待的侍者说,“客满了吗?”
“还有几间房。”侍者接过缰绳。
他进入饭店大厅,因为出众的身高,与摘下帽子后,奇异的外貌,很快引起了饭店客人们的注意,“瞧刚进来的那个人,像个魔怪。”
“也许是战场退役的军官。”有人打量着,猜测道,“看那些疤痕,真恐怖,死人堆里爬出来似的。”
“为什么说是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