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都?”
“对,那个老家伙叫莱姆,莱姆·库克斯,以前办案子时打过不少交道。如果见到他,代我问声好。”
“费都?”
克瑞根吃力地读着纸上的文字,他拍了拍脑袋,疑惑不解。
“对,费都,如果说哪座城市的富翁最多,那么惟有费都。”
“你究竟构思了怎样的计划,也许埋伏在路边,抢劫几个过路的马车更方便。”克瑞根说,“费都这种特大的城市,几乎是海湾地区的首府,你疯了,那里巡警与探子的总人数,比三个圣保罗总局还要多。”
“一次就几十个恺撒?连续不断的做案,只会让当局警惕起来。”福兰描绘着前景,“既然要抢,一次来个大的。”
“假如我现在有十几个手下,就敢干。总能等到有钱人落单和出城,但靠着两三个人手,去抢劫身边到处都是保镖的有钱佬,未免不现实。”克瑞根很犹豫,他吃惊这个心善的人,突然间开始疯狂。“但是个好的转变。”他想。
“只有猴子才会为几根香蕉而开心……”福兰不快地挑了下眉头,他发现刚才的语气很像某个人,“……这么说吧,如果事情顺利,我们能弄到足够打通上级官员的票子,连撤销通缉令换个身份也不是难事。”
“失败呢?”
“那就继续逃亡,和现在没分别。”
克瑞根想了想,耸耸肩表示赞同。
“嗯,先选择个好目标。”福兰说,“杜纳闻,费都颇有名望的家族,假如他们家有个重要的成员被绑架,会不惜代价拿出大额赎金。”
巨拳大佬没听过杜纳闻这个名字,事实上他根本不了解费都的富人,“那就是他吧。”克瑞根说,“出发。”
他们昼行日伏,走得很慢,路上,福兰在镇子里采购了一些草药和矿物,“我能配置种药水,让皮肤变黑,当然,用热水仔细刷刷后,就能复原。”
直到半个月后,福兰才回到了费都,这个令他充满回忆与愤怒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