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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承认。但小职员指着福兰说,“是他的,上车时,他就把箱子提在手中。”

福兰流着汗,结结巴巴地说,“可能是个误会。”

“误会?”卓尔法提着这小偷的衣领,他无比失望,这类抓窃贼的活计,对日后的升迁毫无帮助,但这人的特征,又与御使的描叙极为相似。

“宁杀错,勿放过。”卓尔法想,他正准备命令下属,将对方送进囚车,让御使随后指认时,一个细节又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家伙嘴巴上的胡子是歪的!

他用力一扯,那片假胡子就被拉下来,露出光溜溜的嘴唇。不光是胡子,连灰发都是假的。

是个很俊俏的年轻人,配上衣服,如同哪家贵族的公子哥偷跑出来游玩。但卓尔法对男人的模样不感兴趣,“你到底是谁?现在可以不招,但到了暗警厅的牢房,有几十种法子,让你连十年前玩过什么女人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先生,是……是有个人付了大笔钱,让我化装成这副样子,坐马车出来?”

“什么人?”

“不知道,他戴着大帽子,又是躲着阳光,但隐约能看出灰色的鬓角与小胡子,我想这种事轻松,来钱又快,就答应了。”

“他让你去哪?”

“他只让我坐车,随便去哪都成。”

“什么时候发生的?”

“下午,圣保罗的驿站,我在那,想看看有什么外地的鲜肉好下手,那个人找到我,一千恺撒,不是傻子都会答应,连衣服都是他给的。”

小偷内衣的衬兜里,的确有一千恺撒的票子。

卓尔法飞快地转着脑筋,思绪很乱:果然是个狡猾的对手,在离开城市前就部署好一切,如果不是那个笨贼忍不住,下手偷了东西,他就会被当成目标抓起来,等我们审讯后发觉错了时,目标早已得逞,跑得无影无踪。

警察头子崇拜权力,他也深信,大人物亲自下命令要抓的人,绝对不是简单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