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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砍进木头的噪音让强盗们吃惊,“他跑了!”强盗叫道,而另一个在外面放风的强盗同时也喊着,“在这里,我看到他了。”

福兰想趁着机会,抢过一匹马离开,但他不小心踢到了地上的杂物,四名强盗,很快追上他,将他围住。

“先生们,四千块,把马还给我,并让我离开。”福兰冷静地建议。

大胡子滑稽地笑道,“能弄到几万块,那我们为什么只要四千?”

“谋杀罪,能将你们送上绞刑架。”

“像这样偏僻的地方,有人会知道么?”强盗哄笑,“别紧张,不会让你死得太难受。”

福兰没穿外套,腰间也看不到小手枪,大胡子已经后悔,这等肥羊,一个人就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何必多找人来分钱呢?

伐木用的大斧头,只需要一下,就能劈碎头盖骨,但强盗惊讶地张大嘴,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年轻人,只是抬起一只胳膊,就挡住了斧头。

强盗心目中的肥羊,扔下箱子,悲哀地说,“人啊,当信心满满,以为能满足自己的贪婪时,却没有发现,一支腿,已迈出了悬崖。”

衬衣与裤子结实的布料,发出吱呀呀的呻吟,然后,被逐渐膨胀的肌肉扯裂成一片片碎布,一米七几身材适中的个头,眨眼间,成长为彪型大汉,模样也截然不同,在夜色下,那张满是伤疤的丑脸,宛若魔怪。

强盗被这超越理智的情景,吓呆了。

一股辛骚的液体,染湿了他们的裤裆。

魔怪喘息着,变身时,肌肉的拉扯、骨骼的增长,细胞的快速分裂,无疑是种痛苦的过程。他望向强盗,喃喃承诺,“不会死得太难受,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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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飘荡着些许血腥味,福兰在树林里,挖了四个大坑,将强盗埋葬。

木屋里有些多余的衣物,不是很合体,勉强能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