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宋鹏飞来说,也能保障他在一个月内拿到全部收购款。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都是没有任何意外。

可实际上,张宝泉死了,造成了事实上的意外。

这样的话,合同的履行对于李宝同就不公平了。

第一,按照合同约定,张保泉死亡就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那么宋鹏飞就完全可以不履行这份合同。

法人变更程序就可以不进行了。

如此以来,李保国和张宝泉前提投入的600万,自然也就打了水漂了。

因为这600万是已经履行合同的一部分,突然出现不可抗力状况后,宋鹏飞有权力终止合同。

他可以退回这600万,也可以不退回。

综合以上的这些因素,李宝同做出张宝泉就是宋鹏飞杀害的推论,自然是符合他的逻辑的。

但关键是,李宝同只有推论,没有证据。

办案要讲究证据!

另一间审讯室里,光头刀疤脸的宋鹏飞也在接受审讯。

此刻的宋鹏飞一脸苦笑,脸上的刀疤蠕动看起来越发骇人。

“警察同志,我真的没杀张宝泉,他跟我无冤无仇,我杀他干嘛啊?”

“他是跟你无冤无仇,但是你们之间有收购油化公司的合同。”

吴志国在审讯宋鹏飞:“张宝泉死亡后会导致你们的合同无法履行,他和李宝同前期投入的600万收购款,你完全有理由按照合同约定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