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宋鹏飞来说,也能保障他在一个月内拿到全部收购款。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都是没有任何意外。
可实际上,张宝泉死了,造成了事实上的意外。
这样的话,合同的履行对于李宝同就不公平了。
第一,按照合同约定,张保泉死亡就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那么宋鹏飞就完全可以不履行这份合同。
法人变更程序就可以不进行了。
如此以来,李保国和张宝泉前提投入的600万,自然也就打了水漂了。
因为这600万是已经履行合同的一部分,突然出现不可抗力状况后,宋鹏飞有权力终止合同。
他可以退回这600万,也可以不退回。
综合以上的这些因素,李宝同做出张宝泉就是宋鹏飞杀害的推论,自然是符合他的逻辑的。
但关键是,李宝同只有推论,没有证据。
办案要讲究证据!
另一间审讯室里,光头刀疤脸的宋鹏飞也在接受审讯。
此刻的宋鹏飞一脸苦笑,脸上的刀疤蠕动看起来越发骇人。
“警察同志,我真的没杀张宝泉,他跟我无冤无仇,我杀他干嘛啊?”
“他是跟你无冤无仇,但是你们之间有收购油化公司的合同。”
吴志国在审讯宋鹏飞:“张宝泉死亡后会导致你们的合同无法履行,他和李宝同前期投入的600万收购款,你完全有理由按照合同约定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