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页

他素来是个能侃的,无论是个跟亲友跟同门还是跟城中的普通人。

无论到哪里,他都最爱去茶楼酒肆之类的地方。

因为这里有人情味,往来频频,皆是他不曾相识也不曾听闻的一段故事。

太史宁一直知道,自己是靠笔杆子过活的,他喜欢听这些人间的、嘈杂的、热腾腾的声音,这让他笔下的故事也能活过来。

太史宁抬手揩去额角的汗,不断念道:“娘亲啊,你儿子这次可干了件大事,若此行成功了,回去我一定要写下来,编撰成书,印个千本万本。”

反正他家就开了书局,不愁没地方卖。

太史宁对着寂静长街,扯着嗓子高声大喊:“父老乡亲们,走水了,快跑啊!”

这句话比什么都管用。

人们一涌而出,拖家带口,有的背着老人,有的抱着孩子闹哄哄地冲出来。

太史宁站在街头,早已经换下了太史家小公子的锦衣,穿了一身朴素的粗布麻衣,极其自然地混入凡人之中,佯装一副着急的模样:“快快快,都跟我走,城主府走水了,一直烧到这里。”

人们仓惶地乱成一团,有人七嘴八舌地问道:“那赶紧去救火啊!”

“我家的鸡还没带。”

“我还得收点细软。”

太史宁一声高呵:“活命要紧,别管那么多了,都跟我走!”

一团乱的时候,有人带头,大多数人会下意识地听从,当即就有人跟在太史宁身后向着城门的方向逃去。

人们一边跑一边回望,疑惑道:“哪里走水了?没见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