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有的,不过目前失踪中。”
轩风默然半晌,问道:“你——到底是怎么管理这个城市的?不,请问你平常都做些什么?”贝姆特合上报纸,叹了口气:“真是个好奇的姑娘,看来不跟你解释清楚不行了。”
“别说内阁,伊斯法连王宫也没有。自初代城主死后,这里就一直处于半内乱状态,城主上台常常不到几天就被踢下来,自然没有建立政府的余裕,忙着加强武力和军备都来不及了。”
“那你为什么不建一个?你完全有这个实力吧。”
“根本没有那个必要。”贝姆特摆摆手,“我要书记做什么?记我今天宰了多少人?开了几场军事会议?内务官没有王宫,要来何用?我只需要军需官就够了。嗯…还有什么官?”轩风掰手指:“多勒!不过很多你好像是用不着,对了对了,刑事部长!为了处理民事纠纷,这个官肯定需要吧……什么,用不着?”
“伊斯法所有的纠纷只围绕一样东西:食物!”贝姆特斩钉截铁地道。
“我还以为你会说地盘……”
贝姆特笑了笑:“没错,就是地盘——耕地、矿山。伊斯法只有这两样可以填饱肚皮的财产,才会千年来内乱不休。可是一直打人会死光,所以渐渐形成许多不成文的规矩。比如占据最多矿山和耕地的人就是城主,两个团火拼时不允许第三者捡渔翁之利,拥有地盘的人或组织必须抽取百分之二十的粮食给周围的居民等等。”
轩风大感新奇:“这么说,伊斯法的人民完全有能力照顾自己?”
“嗯,所以,城主需要做的只是惩戒一些不遵守规定的宵小;想方设法取得足以填饱全城人民的粮食,再公平地分到每个人手里就行了。”
“可是你刚才说抢到最多地盘的人就是城主——”轩风提出质疑。
一缕阴云划过青年的眉宇。
“的确,那样是可以自封为城主,也没人会有异议,所以过去有许多家伙就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