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时过境迁,现在我已经不这么想了,现在我很爱我的人生。
而把我从这一切拯救出来的,是知识,是书本,是“故事”……好吧,当然,还有爱情。
说回正题。
其实正是从那之后,我开始发现,人类的悲喜真的并不相通。事实上,我们也永远无法从一个跟自己经历不同的人身上汲取源源不断的力量,相反,我们会恐惧他回馈一个不同的答案,但是文字不同。一个孤独的孩子,往往能在文字中得到无尽的慰藉,因为字是死的,灵魂是活络的,所有敏感而早熟的孩子,他们都常能从那些故事里读到自己——
后来我常想,这就是我写作的意义。
这就是我希望把这本书拍成电影,让更多人知道这个故事的原因。
即便我明白自己无法改变这个世界,我也很清楚,无论过去,现在,未来,依然会有源源不绝的孩子,他们仍陷于校园暴力的痛苦之中,无法为自己发声,胆怯着承受一切。但是,我同样愿意相信,只要有越来越多这样的故事面世,揭开疮疤,将伤口曝光在阳光底下,那么世界上,一定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去倾听那些微弱的声音。
甚至当他们无法告诉老师自己有多痛,可以用读书笔记的形式写在周记里;当他们无法告诉家长自己在经历着什么,约父母一起,去看一看这部电影……我知道我永远都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这一点不需他人提醒,我会第一个站出来指责自己。但我也同时很想为自己说说话:愚蠢有什么不好呢?我就是这么走过来的,我希望不要再有人走沉默的老路了,仅此而已。
我知道现场一定有媒体,请你们转告我的话;
也知道我今天所说的一切,将会以庭审实录的形式,曝光给更多好奇的大人,好奇的孩子——也请你们浪费一些时间,倾听我今天所说的话。
……
今天我站在这里,我是被告,也是受害人。
而明天,无论是我,还是这些言之凿凿的原告同学们,或许也将会有自己的孩子,她或他,会穿着崭新的白裙子或白衬衫,背着新书包走进校园。
我不知道你们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哪一类人。
但对我而言,我只有唯一一个心愿:即便我不知道他是美是丑,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成绩好还是不好,讨人喜欢还是经常沉默,但我希望他生活在这样一个校园里——在那里,无论他美或丑,高或矮,胖或瘦,优秀或平庸,合群或孤僻,他都有站在阳光下为自己而活的权利。我会告诉他,这是“妈妈”一辈子最想得到却没有得到的东西。
今天,我或许会败诉,可我已经说完了所有我想要说的话。
但明天!
明天,请再也不要让一个以如此可笑理由抱憾十年的少年,站在这里。
这就是我想说的一切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真的改了太多太多次了,从两万到八千,又从八千到一万,到一万一,从纯客观的写法,到爽文,到我最终选择的合理留白,我想最后呈现的,已经是我现在能力所写出的全部。
官司的赢或输,放在当下的法律情境下,说实话,很悬,我本可以写成爽文,但是,我想,那就丧失了故事原本想要传递的意义。
总之,写成这样,我已经很满意,还有一章甜甜甜的“后日记”,正文就结束啦。
P.S.本章庭审过程依旧参考于:《北大诉邹恒甫名誉侵权案庭审实录》
大家晚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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