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甚至不曾真正看清过他,又如何去记得他。
而数年之后,他却找到了已历经多个主人,辗转十余地的她。
二十一岁,知府大人闻艳名而赎她出楼,不为纳妾,不为收房,只为当做礼物,送给上司。后来,她被这位上司又送给了自己的上司,再后来,又被这位上司的上司,送给了一位候爷,再被这位候爷在宴席上因一个赌约,送给了一位将军,后来将军手头紧了,便将她名送实卖地给了一个富商。
每换一个主人,她都曾有过得宠的岁月,每换一个主人,都曾极喜爱她,呵宠她。
然而,她到底是个娼妓,连当妾都恐污了官宦之家的体面。到底还有许多许多更重要的理由,可以将她转手给其他人。
也曾有过主人分别时依依不舍,也曾有过离去时,主人执手叮咛,也曾有过,我实不舍得你,这原是为了你将来打算的所谓衷心之言。
而她,哭过,怨过,恨过,尝试自尽过,到最后便也看淡看轻了。分手时,可以对旧主人哭得肝肠寸断,转过身,再对新主人,笑得极尽媚姿。
她要的,只不过是活下去,只不过是再一次被送被卖之前,可以活得好一些。
又或者,要感激老天,让她到了这个年岁,还有被送被卖的价值。
就在她跟随富商的第二个月,狄九找到了她。
那日,天极高,云极淡,那人黑衣黑马,策骑而来,长鞭掀开她的桥帘,目光如电地望着她,声音里其实也并不是特别喜欢:“当日观你一舞,怎生得忘,我终于找到你了。”
他与富商谈了什么,做了什么样的交易,她不知道,总之,最后,她跟着他走了。
这样的交换,这样的易主,她也习惯了,只是,这一次,有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