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春桃本来就是十六岁的人了, 之前瘦也只是身体亏空得太狠了, 好吃好喝了养了一段时间, 可不就大变样了。
云初十分肯定就现在薛春桃的这个样子, 她前夫家里的那些人要是再看到她, 只要是不细看,猛不丁的绝对不会把她和自家那个负伤离家的童养媳当成一个人。
说起来薛春桃的前夫家里肯定不知道她现在就在离他们一百多里地的村子里生活, 在他们看来当时她身无分文,又遭了丈夫的毒打, 极有可能是寻了短见了。
其实薛春桃每天都担心会被前夫找到, 所以平常鲁鹏天去镇上的时候她都不愿意去, 就怕在外面走动的时候会被认识的人看到。
为此鲁鹏天也劝过她,现在她的户籍已经落在了村子里,就是她前夫那一家子找过来也拿他们没办法。
而且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运气不好被那家人认出来了,大不了给点银子打发了就是了。
对方已经带了一个女人回家,那个女人又容不下薛春桃,要是他们提出给银子了事的话,对方肯定想都不想就会答应了。
毕竟他们买下薛春桃的时候才只给了一点微不足道的粮食罢了,她又帮着他家干了这么多年的活,怎么说也该见好就收吧。
不过薛春桃有了身子之后,只会比以前更加谨慎,前夫一家人带给她的伤害实在是太深了,让她骨子就对他们心生惧怕,根本不愿意去想被对方找到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薛春桃觉得现在就是她这一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她和鲁鹏天成了亲,摆了八桌酒席宴请的村子里的人,这对她来说就是一种最大的肯定。
要知道她前夫家里可从来没有提过要给她名分的事情,在她成人之后也没说要补上酒席,这也是薛春桃心里的一根刺,让她觉得自己在前夫家根本就是一个任其打骂的奴婢,根本不是他家的儿媳妇。
而且薛春桃觉得鲁鹏天比她的前夫好上一万倍,他不会打她,反而是在两人成亲的那天晚上就把自己以前存下来的银钱首饰都交给了她。
用鲁鹏天的话来说就是他把家底都交给媳妇了之后,以后在家里薛春桃就负责管家,而他就负责种地、打猎,挣钱养家。
鲁鹏天是一个俗人,以前当兵的时候也尽收罗那些金银首饰了,这样的东西虽然云初和湛云霄都可能会看不上,但是对于薛春桃来说,这就是一笔天大的财富了。
那些金发簪、金手镯、金耳环看起来都是富家小姐太太才能带的稀罕东西,每一样都能换好几亩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