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就是大自然的某个流传自今不衰的定律——越美丽越危险,越危险越美丽。
慕眠把朱雉抱进了自己的房间,当她刷卡把门打开的时候,就见房间里有个不该出现,却又出现得并不奇怪的人。
亚当斯穿着一身钛灰色的居家服,宽松的t恤和长裤,脚下踏着一双灰色拖鞋。
这样低调的颜色愣是被他穿出高贵来,没有任何花纹的衣服,反而更凸显亚当斯本身的明艳光彩。
亚当斯就坐在房间里的单人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画册看着,听到开门声就抬头朝这边看来。
慕眠恰好就和亚当时目光对视上。
两人对视了大概两秒,然后是亚当斯开口,“回来了?”
“嗯。”慕眠抱着朱雉的手一紧,踏进房内。
“过来。”亚当斯放下画册,对慕眠招手。
房内的灯光是水晶灯的暖黄色,照得亚当斯金色的眼睛也潋滟生光,漂亮得不可思议,尤其是那双眼睛还满含宠爱的包容时。
慕眠把朱雉放下,却发现被朱雉缠得很紧,根本放不下。
慕眠犯难了几秒,亚当斯已经站起朝她走来。
“咔擦。”几声,亚当斯轻描淡写的把朱雉手脚折了,然后一扯就将人放在地上。
那态度不像是在放一个人,而是放一件物品。
“……”慕眠张嘴刚要说话,亚当斯已经把她抱起来,走回沙发椅坐下,“只是脱臼,等会接上就行了。”
“小猪的骨头不好。”慕眠坐在亚当斯的腿上,也没什么不自在的,这段时间他们经常这样。
虽然慕眠身材不算高,却也不是小巧玲珑型的,怪只怪亚当斯骨架更高大,这样像抱孩子一样抱她,一点也不会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