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途的大小盗匪,江湖人都暗暗动心,实在是大肥羊太嫩,诱惑太大。部分讲究大是大非的江湖人知道军粮不能动,部分□□湖明白这样的队伍最是危险,一部分欲望大的江湖人嗷嗷叫着冲上来……
偏偏邓继坤和常绍他们每次杀完人,咳咳,故意杀的血腥吓人,故意引着这些宗室去看,饶是兴王也吐得胆汁都出来。
没有马车坐,没有高床软枕,没有美貌的丫鬟小厮……越朝边境走,越是远离繁华故土,有时候队伍遇不到河流,一口饮用水都紧张,别说洗澡洗脚,喝的水都节约,干的你浑身起皮,一抓一道血痕。
兴王吃不好喝不好睡不好——劫道的人都喜欢夜里,两条大腿内侧都是血,却只能和一些老兵学着用棉布抱起来,继续骑马赶路。
受到多方嘱咐的邓继坤和常绍,越是观察这个兴王,越是奇怪。
兴王的那双眼睛,偶尔露出来的真实表情,那是只有老年人才有的孤独、冷漠。兴王才多大岁数?二十岁的年纪,何以有这般心境?
邓继坤和常绍年轻,但他们经历战火,一双眼睛看人看到骨头缝里,两个人的意见统一,这兴王,不是中邪,就是被野鬼附身了。
特别是兴王那统领人心的手段,真不是一个年轻人,一个养在家里的宗室该有的。
队伍到达山西地界,在驿馆里用午饭休息的时候,邓继坤和常绍大白天的,叫兴王的字吓出来一身冷汗——二十岁的年轻人,不会有这样的书法水平。这不是灵性和天赋,这是岁月的痕迹。
两个人琢磨晚上就给指挥使写信,兴王早就注意到他们的眉眼官司,收笔,冷笑:“你们要告诉徐景珩?也好。本王早就想见一见他。”
常绍暗骂你这孤魂野鬼也敢见指挥使,面色也冷下来:“会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