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他在当时就应该明白的。
若是他真心待自己,又怎么会嫌弃自己爱人出生并且成长的地方呢?
他妈做了一桌子的菜,金墨城不过吃了几筷子。
郑常景用被子蒙住了自己的脑袋。
“别再想了,笨蛋”
在家里当了一个多月的米虫后,郑常景终于决定出去找工作了。
这里离镇上不远,他有手有脚,找份工作应该不难。
郑妈妈却担心的不行。
“儿子,之前你每个月都打钱过来,妈都攒起来了,要不,你再休息一阵子吧,等伤好全了再去找工作,不着急的。”
郑常景摸了摸自己长出来的头发,笑:“我都好的差不多了。”
郑妈妈叹气:“好?你不看看,这一个月你都瘦成什么样子了。”
郑常景听完这句话,转身去照了照镜子。
他几乎被镜子里的人吓了一跳。
那张脸瘦削苍白,额骨都瘦出来了,右脸上有一条五公分左右的疤痕,眼窝深陷,眼底全是红血丝,乍一
看哪像个人,简直就是一具被阳光烤干的僵尸一样。
郑常景瞪着镜子里的自己,一瞬间忍不住要哭出来。
他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了?
郑妈妈难过:“儿子,你到底怎么了?你是不是还念着他?这一个月,你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说话也不出来,成天闷着,你是要我急死啊?”
郑常景艰难的笑了笑,“妈,我我没事,我这个月基本都在睡觉,可能是睡太多了,所以就精神不太好,我出去找工作,等生活正常了,就会好的。”
─定会好的。
会的。
和金墨城分手一个多月了,两个人再也没有联系过。
他不知道金墨城是不是还在被父母软禁,不过他都快三十岁的人了,家里人又能关他多久。
多半就是没联系自己。
也好。
郑常景把母亲哄好,当天下午就骑着他爸当年骑过的自行车去了镇上找工作。
小镇这几年发展还不错,他们这里还有个漂亮的湖,风景特别好,每年春天总会有很多人过来度假,因此镇上的饭店特别多。
郑常景很快就找到一家餐厅收入。
店老板和老板娘都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哪怕郑常景打碎了碗,也只会乐呵呵的让他注意手。
郑常景想起自己以前在金墨城公司当助理的时候,就因为打错了一份文件,差点被金墨城骂到掉眼泪。
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现在摊上个温柔的好老板,他居然还在想在金墨城手下当孙子的憋屈日子。
这天下班,郑常景接到他妈打来的电话,让他在镇上买点好吃的带回去。
郑常景买了一只烤鸭和牛肉,拎着回了家。
刚到家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阵阵笑声。
郑常景楞了下,有客人吗?
他赶紧走进去,“妈?”
他妈旁边做了个姑娘,扎着两条麻花辫,长相虽然不出众,但是看起来特别清纯。
郑妈妈笑:“小景,这是小时候和你一起玩的那个佳佳啊,你还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