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重。”就是手臂有点麻,不过为了让简言之靠得舒坦些,所以他受得了。
“公司请这么多水军,夸得我都脸红了。”简言之说道,“我记得去年你和木星阑合作的《三十二日》都没这么夸张。”
“那部作品本来就一般般,还是《夺梦》好。”凤经洲脸不红心不跳地说。
“你这话要是被刘川导演听到的话,他肯定会吹胡子瞪眼的骂你。”《三十二日》和《夺梦》都是刘川导演的作品。
“他听不到,就算听到了也没什么,毕竟我说的是实话。”
“我觉得你是有私心的,是不是因为《夺梦》是跟我一起合作的,所以你才觉得《夺梦》比《三十二日》好,但如果反过来的话,我觉得你一定会说《三十二日》比《夺梦》好。”
凤经洲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简言之的说法。
简言之轻笑了一声,然后放下手机,艰难地翻过身,直接跨坐在凤经洲的大腿上:“所以你有没有后悔当初自作聪明抢走周燕安的角色?”
凤经洲挑眉,旋即回答:“是挺后悔的,其实后来想想,我来饰演易阿岚也没什么。”
可惜当他有这个想法的时候,简言之就去接别的戏了。
“那真是可惜了,如果当时你没有抢走我的角色,那么《夺梦》就是我和你合作的第二部 作品了。”虽然以他当时对凤经洲的态度,大概也是不愿与其合作的,但想想两个人饰演的角色,自己倒也能“委屈”自己。
凤经洲哂笑道:“的确很可惜,不过也没什么关系,以后我们有的是机会。”
“那可不一定,虽然我们在同一个公司,也结婚了,但你见过有那对明星夫夫或夫妻是天天黏在一起的么?有些夫夫夫妻因为通告的问题,一年到头也就见那么几次面,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这样已经算好的了。”简言之接着凤经洲的话小声吐槽道。
凤经洲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问题:“别人是别人,我们是我们,那是别人没这个条件,但我可以创造这个条件。”顿了一下,凤经洲又道:“还是说你不想跟我呆在一起?”
简言之默默地看着凤经洲,怎么就突然把问题抛给他了:“也不是说不想,就是怕这个条件很难创造。而且如果我们每部作品都一起合作的话,估计粉丝和影迷也会审美疲劳。”
“那是你自己这么认为的,我觉得粉丝大概巴不得我们天天腻在一起。”笑了笑,凤经洲继续说:“而且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外面工作。”
“我以前也是一个人,你有什么不放心的,而且我觉得是你巴不得天天跟我腻在一起,只是为了面子把粉丝拉下水罢了。”现在凤经洲心里在想些什么,他都能猜得出个大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