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你还用得着我陪?
——伊天赐:我喝完酒没法开车!
呵,我就知道他找我准没好事。
这家伙每次出去浪都是车开过去开不回来,大半夜的叫我去接,晚到底几分钟就撒酒疯请我吃巴掌,他那帮乐队的朋友和粉丝都认识我了。
后来我学乖了,与其深更半夜的被叫去当车夫不如一开始就跟着他,还能管着他少喝两口酒。
——我:行吧,几点在哪里?
——伊天赐:八点半,地址一会儿发你。
第14章 猛零装一 3
老齐是伊天赐的哥们,同一个乐队的主唱。
伊天赐有好多个这样的哥们,所以业余生活繁忙,不是跟这个去唱歌就是跟那个去蹦迪,偶尔还有粉丝聚会。
我其实不太喜欢他花枝招展的样子,但是也不好说什么,毕竟这是他的爱好。
伊天赐从初中开始学架子鼓,一开始只是个兴趣爱好,后来居然混出了点名堂。因为外形出众又很“敢穿“,他哪怕是当背景墙也始终是台上最抢眼的那个,有点乐队看板郎的意思。
初中刚毕业他就有了自己的粉丝,高中期间更是名声远播,校内校外的小姑娘成群结队来看他,情书零食收到手软。
大学的时候他又报名参加了学校里很有名的摇滚乐社——应该是叫这个,我不太清楚,反正就是打鼓的弹吉他的弹电子琴的和唱歌的,作风一个比一个狂野。
我对音乐一窍不通,无论是古典乐,流行乐,还是电子乐,按照我的理解他就是个爱装逼的叛逆非主流而已。
不过装得很好看也很成功就是了。
大二上的时候伊天赐接任社长,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把乐队搞得风生水起,大大小小的演出不计其数,甚至还上过当地的电视节目。
我参加过一次他和其他大学的摇滚乐队合办的音乐会,被现场女粉的花痴行为震撼了。听说他们还跟风搞过线上直播,直播间的观众比这还要热情,动不动就刷礼物叫老公。
以前私底下我都叫他“天赐“,但自从在音乐会现场看到他的粉丝高举写有“天赐“的荧光牌尖叫之后我就再也不这么叫他了。
这两个字一出口,搞得我也像是他的粉丝一样。笑话,我凌良机怎么可能是伊天赐的粉丝呢?
虽然他的确很好看,他在台上敲鼓的样子活脱脱就是个荷尔蒙发射器,他的红棕色的高马尾,他的烟熏妆,他那穿了还不如脱掉的露胸衬衫,随便哪一样都能引人尖叫。但是我不是普通人,我不屑于做他的粉丝。
我是幻想做他男人的男人!
……嗯,幻想。
第15章 猛零装一 4
晚上8:30,我按照伊天赐发给我的地址找到了KTV。
那地方其实算是个综合性娱乐场所,单纯唱歌的不会上这儿来,因为消费高,要租就得租一整个套间,分12小时和24小时两档。伊天赐他们应该是包了晚上8:00到第二天早上8:00的通宵场。
服务生带我过去的时候他那乐队的主唱正在跟人k歌,背景音调得震天响。我皱着眉头一路穿过客厅,在另一间房间里找到了正跟一群妹子交头接耳凑在桌前的伊天赐。
“干什么呢?“我挤过去用酒水单卷成的纸筒拍了拍他的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