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倒不是想红,就是想发财。
他喜欢自由。可是自由太奢侈。
他得有钱。
他演了部网剧,还是男三号,他的戏稀稀拉拉拍了三个半月,中间做了两次网贷的广告模特,莫哥给了他两万块钱。只是个花瓶的角色,导演拍得也很粗糙。剧出来之后他守着电视看到第快二十集,才看到自己。
是个插科打诨,不学无术的男配角,目的是为了给男女主的感情助攻,顺便衬托男主角的品德。
寒门贵子和富家草包。
前者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后者属于笑料包袱。
他看得又羞耻又很开心。毕竟能体会到成就感的事不多。
只是后来的事情没有按照徐岑安的预料发展。他以为的混口饭,不是那么容易。
莫哥带他和手下的另外三个艺人参加的酒会,地方金碧辉煌,餐点也是精致诱人。
他喜欢吃的鱼离得远,他看了两眼,没有动筷,因为很快就被灌了不少酒。
手边的富商上下其手,他涨红了脸,周围的人,认识的不认识的,都见怪不怪。同组的那个女演员,偶尔会给他带水喝,看到他求助的眼神,面不改色移开了目光。
他借口去洗手间,逃出去喘气。富商紧跟着就出来了。
刚出走廊,气没有喘成,就被拖到洗手间,压在洗手台上,白色的衬衫沾上了水渍,脏兮兮的,透着凉意。裤子被扒了下来,他挣扎着拒绝,富商反手给了他一巴掌。
这一巴掌给他扇懵了,耳边嗡嗡作响,半天没缓过来。
回过神来,衬衫的扣子已经绷开了两个。
他记得很清楚,因为这衬衫是莫哥借给他的,说是什么牌子,之后还得还。
“不该得罪的人别得罪,别太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