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星期,欢欢都没来上班,打电话也不接,谁都不知道她去了哪。
朱粉去她租住的房子找过,人已经好几天没回来过了。
周围开始觉得,那天站在茶几上,穿着蕾丝内衣,跳扭腰舞的女孩压根就不存在,是他产生了幻觉。
直到他收到了欢欢发来的短信。
同样的短信,朱粉也收到了。
两人驱车赶往火车站。
周围已经好几年没来过这里了,上次来这还是为了去B城接叶时雨回家。
来去的路上,他和叶芝辉都忧心忡忡的,一颗心悬着,生怕叶时雨出事。
总之,他对火车站的印象很差。
尤其是今天这种离别的场景。
欢欢是美丽而又迷人的,至少曾经是这样的。
她美得生动活波,一双大眼睛总是圆碌碌地转着。
而现在这双眼睛里,荒芜人烟,寂静无声。
欢欢戴着一个巨大的墨镜,转了转脖子,警惕地看了下四周,缩着脖子,从包里掏出一把银色的开过刃的折叠刀,神情忧伤地说:“朱粉,周围,我来A城这么久了,你们两个是帮我最多的人,现在我要回老家了,这把刀就送给你们留个纪念吧。”
朱粉接过那把刀,匆忙放进衣兜里,看着她问:“这些天你去哪了?是不是有什么难处?”
欢欢答道:“没有,我只是有点害怕。”
周围问:“害怕什么?”
欢欢的脸上很平静:“不说这个了,谢谢你们以前照顾我,我要回老家结婚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