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了。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想要一份司机工作的话,我可以帮忙。”

“……”

“耶伦?老天,你怎么看起来似乎比我老了十岁。”

“……”

“上帝啊,你怎么可以如此对待我们的校花。”

“……”

“老天。你用的这种化妆品,我的前妻……也就是我现在的丈母娘都不会用。”

“……”

餐厅门口,罗伯特·约翰站在红色的地毯上,和昔日的旧年同窗们热情打着招呼。

他穿着一件私人订制的燕尾服,领口上打着一个红色领结,里面穿着一件纯白棉衬衣,不经意间露出手上的百达翡丽手表,看起来就像是最优雅的绅士。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这句话确实很有道理,并且不分男女老幼。平时的老罗伯特尽管也是西装革履,但身上总有一股子猥琐舔狗气质,而现在,在换了一身定制燕尾服礼服后,立马就有模有样了。大胡子还那个大胡子,酒糟鼻也还是拿个酒糟鼻,可身上多出了一份自信的从容和优雅气质,完美展示出了一个贵族该有的修养和风度。

如果不是这家伙的话太粗鲁,太令人尴尬,并且一脸小人得志的样子,那就更完美了。

但显然,老萝卜头并不在意这些。

绅士这种东西就是用来装逼给人看的,既然拉蒙特如此费心把一些曾经的同窗请来,他不好好装逼一下,怎么对得起拉蒙特的盛情。

当然,他是不会承认自己就是喜欢看到那些旧日同窗尴尬、恼火但又不得不惦着脸谄笑着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