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轩忽然停了一下,抬头对着主编问道:“对了,这话是鲁迅说的吧?别写错了!读者该骂了。”

“周树人,本命周树人。”

“嗯,还是你有文化,发稿子的时候想着改过来。”

“没问题,我们会修的。”

“咳咳,我虽然不算多么发达,但也愿意尽一份绵薄之力,周树人曾经说过,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嘛,这次没错吧?”

主编挑起一根大拇指,“没错!老板博学!”

副主编低头,一个控制不住,咔嚓一声折断了手中的钢笔,太特么臭不要脸了,主编这只该死的舔狗,为了给老板拍马屁,鲁迅的棺材板都压不住,就不怕他晚上托梦把你带走吗!

“你啥意思!”主编直接给这个家伙一个死亡之瞪。

“老板不光博学,还有文采,我觉得,沐浴在老板的光辉之下,我的智商都得到了显著提升。”副主编义正言辞,曾经他也是三报社主编之一,只是合并后,被安排成了副手。

该死的舔狗,这是想硬舔上位啊!

主编一瞬间便发现了对方的阴谋。

以上……都是扯淡!

咱们言归正传。

“老板,为什么会想到和警方合作。”

“和谐社会,携手共进,我本人对那些社团组织深恶痛觉,这些盘踞在香港的毒瘤拉低了整个香港的国际影响力,一个现代化的开放性城市,就不应该有这些阴暗的东西。”

“为什么这次老板出动了全部的保安公司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