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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的专门派出队伍去接自己的队伍,以免被抢走。

人数少的队伍都不敢出去了,他们倒是想带着自己的穿沙驼进沙漠,然后在沙漠里寻找绿洲,遇到一个绿洲,就在那里补给,再以此为据点,向周围寻找。

公孙慕容和娜拉莎不需要那样找,凭借感知来,队伍前进的时候就不再是直线奔往目的地,有时候横着走一段,有时则斜着走。

二十天过去,平均每八天多的路程,就会遇到一个绿洲。

这过程中还有其他的危险,一个个的流沙区域,还有沙兽的数量也多起来,到就近一个绿洲时,整个绿洲被一群个头高的大狼给占据了。

大家准备战斗时,天上掉下来几个冒烟的罐子,狼被烟熏到,撑不过三秒就倒下,连续倒下四十匹狼,其他的狼老实了,它们畏惧地让出一半的地盘,包括那小湖泊也是让一半。

“狼肉可是好东西,来来来,号脉了,我看看谁最适合吃狼肉,谁吃着对身体不好。”娜拉莎让人杀狼、剥皮,她自己则临时当中医,给别人把脉。

另一边的狼就看着同类被处理,有的悲伤地仰天长啸,但没人怜悯他们,这就是世界的真谛,吃与被吃,都很正常。

公孙慕容拿出干的菜泡开做汤,大家吃着舒服,穿沙驼们也舒服,它们以前行走过天境沙漠,一般一年走一次,有时甚至走两次。

每一次进沙漠,它们自己都很担心,怕死在沙漠里,有很多同类出去后就再没见过。

可是这回不一样了,走一走就有吃喝的地方,甚至那两个人还拿出来水果罐头给自己吃,真好。

穿沙驼看过来的眼神是友善的,喝汤的胡刚阿灵却不满意,瞪骆驼,说道:“最后两个绿洲,都到近前不远了,它们居然还没发现,指望它们找水源是做梦。”

她旁边的人笑呵呵地说道:“你不是同样没发现么,天境沙漠的厉害之处就在乎海市蜃楼跟真的似的,一步够去能看到,不走那一步,别说看,那边的味道也闻不到。”

“我讨厌天境沙漠,不,我喜欢这里,因为只有我们可以轻易找到绿洲,他们别人找起来是很费劲的,要依靠运气蒙,我已经在我制作的地图上标记出来,拿出去卖,一份卖一千万积分也有人抢着买,可惜,我是不会卖滴。”

胡刚阿灵说着话,从身上掏出张绘图纸,纸上印着浅纹小格子,剩下的是她画出来的线条,旁边还写有比例尺,沿途所遇到的流沙、沙兽、以为登上个山,其实是大坑的边缘,踩到上面会连着‘山’一同滑到坑里的大沙坑,以及绿洲。

正如她所言,只要走到建城地那里,这份地图的价值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