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他不愿意帮着别的公国战斗。
只是他很明了,发动埋伏攻击的人绝对是帝国的敌人。
如果只有他和娜拉莎,他会去管别人的死活?那得多伟大!
现在他算是有家的人,有管家,有护卫,还有一群孩子,都跟在他和娜拉莎的身边,服侍他俩,为他俩做事。
作为家主,他必须承担起责任。
显然,帮自己所在的公国去为帝国争取利益,会使得自己的家族得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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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战斗过程后,格尔斯公国的人已经认同了公孙慕容的领袖地位。
他自己有多强没人清楚,他在指挥时的冷静与判断已经被人承认。
故此,队伍变阵,向着杜波依斯公国所在的位置去支援。
小孩子与术法人员跟在后面不远处,一同过去。
都说宝宝的适应性是最强的,眼下看出来了。
三十七个大小不一的参赛人员,正迈着整齐的步伐,挺胸抬头前进,像凯旋的队伍。
它属于国家军队带给民众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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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波依斯公国在遇到敌人表现出来的纪律最初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