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等着吃的人没精力去考虑制作食物的公孙慕容是如何琢磨的,他们正在等着吃。
当包裹在外面的泥土被打开时,他们便闻到了浓浓的香味儿。
这种香味儿很复杂,有肉的香、有酒的香、有包裹鸡的叶子的香、有药材的香、甚至还有泥土的香,仔细闻闻,还带着一丝丝的苦味儿。
三个人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但只闻味道就知道是好吃的。
格尔斯大公等公孙慕容把盘子推回来时,迫不及待地先吃一块儿,然后眯起眼睛品味。
如果他掌握更多知识的话,他一定会说,肥而不腻、瘦而不柴、辛而不辣、韧而不塞、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大公别的没感觉到,但对公孙慕容这手制作食物的本事却佩服了,鸡、药材、酒、泥巴,放在一起产生的味道怎么会是这样?
大公喝口酒,看着去掉泥巴的鸡,说道:“我从不认为浪费食物是一个贵族应该具备的品质,夜晚,总有饥饿的声音萦绕。”
他的意思表达的很隐晦,这一只鸡不够吃,剩下的难道要拿走?那是浪费!
公孙慕容很违心地附和:“格尔斯爷爷,您的胸怀要比大海更广阔,您的善良比春风更能温暖人心,遵从您的意志,让我们把其他的鸡吃掉。”
娜拉莎马上配合,这都形成默契了。
“是的,我也很感动呢,美味应该分享,才能让我们心情更愉快,格尔斯爷爷,我觉得现在我们不需要别人的伏侍,更不用担心安危,大家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是吗?”
格尔斯马上笑着说道:“你们拿过去分了。”
于是有仆人过来把这只鸡剩下的部分取走,就在大厅里每人分一点尝尝。
公孙慕容很无奈,他原本打算留下边角的东西慢慢吃,鸡胸脯和鸡大腿才不好吃呢,真正好吃的是鸡头鸡脚鸡屁股,尤其是那个鸡翅膀。
中翅,是口感和味道最均衡的地方,它的味道不如翅尖和鸡屁股,它的口感不如鸡胸脯和鸡大腿,它的耐嚼性不如鸡脖子,它的趣味性不如吃鸡脑袋。
可是它能达到一定的均衡,现在却被分走了,还想着留下来,等娜拉莎饿了的时候用盐稍微焗一下当零食吃呢,哪怕烘一下也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