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秦摇了摇头,说了一句一言难尽。
祈洛歌再看宁蓝莓的时候,宁蓝莓也在回头看着祈洛歌。
“她和外面的搜查有关系?”祈洛歌看出宁蓝莓的年龄不大,不明白苏秦这出去了一会怎么会带回来这样一个人,看对方的装扮……难道……祈洛歌想到自己打探的事情,心里有些怀疑和难以置信。
“不止找她,还找我。”苏秦苦笑了一下,看着祈洛歌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妹妹,你先跟我来。”祈洛歌看着宁蓝莓说道,说完扭头一看苏秦,“你先把血衣处理一下,官兵带的有猎犬。”
第一百四十七章 狗,走狗。
来到客栈里的官兵并不多,五个人,为首的一个是三十岁的汉子,名叫李长贵,李长贵长的浓眉大眼虎背熊腰,如果不是因为脸上有道伤疤,看上去一定相貌堂堂,因为这道额角的刀疤缘故,李长贵看上去给人一种满是匪气的感觉。
人不可貌相,金洛城认识李长贵的人都知道,就算没有伤疤,相貌斯文的李长贵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从小在金洛城长大的李长贵雁过拔毛贪得无厌不说,还有点好色,好色的人一般都喜欢逛青楼,而吝啬的人总是希冀自己发大财一夜暴富,所以李长贵也爱进赌场,有了这些小毛病,再加上楚衍的夫人是李长贵的姐姐,李长贵这些年没少在金洛城干出欺男霸女的事情,还总是喜欢拿自己脸上的那道刀疤吹嘘,说自己当初在战场如何的勇猛。
到现在李长贵还未婚配,职位在金洛城守军中也不高,只是一个百夫长,但是这并不妨碍李长贵每天过着逍遥的日子,寻常没事的时候李长贵喜欢带着几个手下在金洛城里闲逛,贪点小便宜,调戏下良家妇女,偶尔在飞扬跋扈一番,日子就这样在他的每天的似醉非醉中度过。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不管是何朝何代,总会有人依靠裙带关系为所欲为。
李长贵进了客栈之后一直坐在一个木桌旁,喝着客栈掌柜送上来的上好茶水,磕着瓜子和花生这些小吃,在他的左手旁放着一把刀,寻常可见的砍刀,但是有刀的李长贵总是认为自己比那些在皇宫里的带刀侍卫或者麒麟军还要威武——所谓山高皇帝远就是如此,李长贵身在金洛城,有他的姐姐晚上在楚衍的身边吹枕边风,现在的李长贵虽然不大富大贵,只要不闹出天大的事情,楚衍都可以在背后替他扛下来。
在李长贵的身后,站着两个士兵,另外两个士兵正在呵斥这客栈里的客人,让他们按次序站好等着排查。
“李爷,这三更半夜的发生了什么事?”客栈的掌柜低头哈腰着在李长贵的身边伺候着,说这话的时候偷偷塞了一锭十两的银子在李长贵的手里。
“打听那么多干什么,快点让他们下来,大爷那里有时间等。”瞄了一眼手里的银子,李长贵不动声色的把银子塞到了口袋里,然后拿起面前的一块鸡腿扔给了脚旁吐着舌头的黑色猎犬。
猎犬咬着鸡腿有滋有味的吃了起来,偶尔抬头盯着那些客栈里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