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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里,发生了很多变化。

首先,胖子利用自己的花言巧语,通过孜孜不倦的努力,终于成功的从洪桦手中拿回了他的武器和装备。

武器的话,主要是洪桦不喜欢用弓箭,而装备的话,那套装备对他而言实在是有点太大了点。虽然他不比胖子体重轻多少,但是后者的体积是他望尘不及的。

其次,两人协商讨论,推出了一个看似荒谬,却让胖子为之振奋的新条款。条款称为胜利大逃亡条款。条款的内容是胖子每隔五天,就可以申请一次脱仆挑战大赛。

挑战内容就是选择近身把洪桦打倒,或者远程用弓箭射中他一箭。自然了,发箭的次数只有五次,也就是说,五箭之内定胜负。

当然了,如果像这一次这样,还没射够五箭,就被洪桦捉住了,那也算是挑战失败。

挑战期间,由扯平大人担任裁判员,公证员,监督员和唯一的观众。双方不得作弊,特指胖子。如果作弊被发现,如射了第六箭之类的,又或者是想要趁着比赛过程中,意图逃跑。这些违规的举动要是被发现,后果很严重。

视违规程度而言,轻者断手断脚脚,其中脚的含义是多样化的,一般男人都会有三条腿的。重者将会被扯平活吞。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最终解释权归洪桦所有。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想要得到脱仆挑战赛的资格,需要提交申请。这么申请书不仅要当事人以写血书的形式去进行,还要在申请中指出,一旦挑战失败了,将会付出怎样的代价。

在洪桦明示暗示当面提醒之后,胖子终于醒悟。知道这个无良的临时主人是看上自己宝贵的东西了。

胖子犹豫了,但是对自由的向往深深的吸引了他,终于,他还是把自己珍贵的东西,写了上去。

然后,第二天,洪桦把他从头到脚趾骂了一轮又一轮。同时,很肯定地告诉他,他的第一次申请失败了。

胖子拿着被退回的血书,两目茫然,不知道究竟哪一步写错了。

血书的失败代价一栏,歪歪扭扭的写着“我的初吻”四个大字。这就是胖子心中珍贵的东西……

还好,跳出自己奇怪的价值观,胖子还是非常聪明的。他很快就知道,无良的临时主人是看上了自己现在使用的这个身法元技。

身法元技是比较罕见的元技,比一般的攻击类元技要珍贵。洪桦虽然是洪家少爷,但是也没有学过身法元技。这就是小势力的悲哀,想要得到一本身法元技,都是千难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