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个正常人,我更爱这东西。
虽然,我还是个十足的小处男。
男欢女爱只是,我也仅仅在脑海中构想过,根本就没有付诸过实践。
这个,说出来有点儿丢人哈!但我不认为这是丢人。
现在,不就是个机会吗?
牠们不喜欢一抓就能抓到的人类,牠们认为这样做根本就不好玩,也不够刺激。当然更主要的,是这种状态下的人肉吃起来根本就不香。
不好牠们还和这种情花配合个屁呢?
我站起来后,这对姐妹也站起来了。
她们似乎也已经意识到了,此时此刻的危险性。
我不是这些畜牲们!只知道做苟且之事。
我说过,我一定会要让他们好好尝尝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种情花中含有一种剧毒。
只要接触到它们的人类,不死也是半残疾。
但是,身上有那种酒的人是个例外,比如说我,比如说当年的蒲二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