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着急的事儿。
除非是神药。
我的手里什么也没有。
就是蓝桉这个犊子,天生长着一双见到吃的就不放过的手。
离开李伯伯家前,他顺手顺了人家一块大萝卜,还以为我没看到呢!
要不是萝卜有用,我早就勒令他放下了。
后来一想他扮做无常鬼也挺辛苦的。
就原谅他这一次得了。
人家李伯伯家也不差他一块萝卜不是。
“蓝桉!”蓝桉一直想找机会把口袋里的那块萝卜干掉呢!
不曾想他还没等咬上一口呢!
就被我点了名字。
就这,这犊子还没明白我是什么意思呢!
他以为我叫他是为了叫他帮我的忙。
“哦”了一声就站出来。
“萝卜呢?”我开门见山。
“竟扯机吧犊子,这儿荒郊野外的,哪来的机吧萝卜?”他开始打马虎眼,假装我在冤枉他。
瞧他那一脸无辜的样子。
如果改行去做演员。
一定会拿到奖的。
“兄弟!我可给你留着面子呢!你再不承认信不信我把你裤子扒喽?”他知道我是一定会做的出来的。
反正,那两块硕大无比的胸大肌都露出来过。
也就不差下面了。
“得得得!哥哥!我错了,我错了行了吧!”这语气根本就不像是认错的样子。
到像是被迫的。
他掏出那块萝卜来,顺手丢给我。
“要这玩意儿做啥?一块破萝卜而已!”他这就是不高兴。
那又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