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已经开始行动,来不及做衡量利弊的思考,同为人类,王晓晓受过的教育不允许他有能力救而见死不救。本能已经快过了大脑,“疾驰”发动,一闪身便前进了三十多米,手中的长剑掷出,稳稳的插入了野猪的脖颈,连带着整个野猪向一侧滚去。
被刺中的野猪并没有立刻就死掉,而是爬起来哀嚎着横冲直撞了一番,撞断了几颗大树,甚至顶死了两只自己的幼崽,最后将獠牙插入了树干才咽气。
惊魂未定的几个猎人看着插在树上的野猪尸体,刚准备松一口气,就看见尸体化作一团白光朝一边飘去。光团所到之处,一个人影闪过,躲到了树后。
猎人中一个身穿蓝色粗布衣裳,手持木弓的女人立刻开始破口大骂了:“哪里来的不要脸的东西,竟然来抢我们的猎物!”
王晓晓暗叫不好,自己忘记关闭“吸纳”技能了。
“闭嘴!”猎人中,一个同样穿着蓝色粗布衣裳的中年男子朝谩骂的女人低呵到。“这东西岂是一般人能吸走的?”
女人面有不甘,但还是乖乖退到男人身后。
男人往前走了几步拱了拱手:“不知是哪位朋友,可否出来一见?”
王晓晓摸了摸鼻子,自己好心救人,没道理需要躲起来啊。于是大大方方的走了出来。
此时,众人眼中的王晓晓犹如仙人下凡。他穿着用兔毛炼制的衣裳,上身短袖,露出了健美的胳膊,下身白色长裤衬得他腿型笔直而修长。随意束在脑后的长发一点也不影响他如同精雕细琢的颜值。男人看得惊讶,女人看得流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