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我还觉得形势一片大好,喜滋滋地说:“他比我小。”
“哦,小几岁?”
“六七岁吧。”我其实还算瞒报了一点。
“什么?!怎么小这么多?你怎么想的?二十出头的男孩子怎么能结婚?”我妈的口气难听极了,好像我做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
我也有点生气了:“你什么态度?小几岁怎么了?我找个大十几岁的就没问题是不是?”
“那能一样吗?”我妈突然反应过来:“是不是那几个搞乐队的?是那个高个子阿花还是那个弹吉他的阿容?”
我被老妈稳准狠的直觉吓了一跳。当初我曾想把阿容当普通朋友,那阵子就发了些公事公办的朋友圈。她居然能瞬间反应过来,名字特征都不带记错的。她老人家简直是当代福尔摩斯,还有点“母女连心”的血缘默契。
我说:“是弹吉他的阿容。他很有才华……”
“你……你为了这个小孩甩了你同事?你还要跟他结婚?他才多大啊,他知道结婚是什么意思吗?琳琳啊,你听我说,你这是一时被恋爱冲昏了头啊。结婚过日子不是儿戏,这可不能胡来……”
突然之间,一股怒气涌上我的心头。这么多年来,父母在我的婚姻问题上,总是打击我,贬损我。我想起了他们企图强加给我的那个讨厌的高校老师,想起了他们给我发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相亲对象。我在他们眼里,就是一捆永远滞销的蔫白菜,送到餐厅都不配跟好食材摆在一起。
我妈的唠叨还在继续:“你不是小孩子了!妈妈知道这种搞乐队的都会讨女孩子欢心,但是这种人真的没法过日子啊!你怎么越大倒越不懂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