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唯操了声,不露声色地把事情记下,准备回头得了空和李志打听打听。
太诡异了。
——
次日傍晚,江月稠牵着阿拉斯加在小区外溜了一圈,回来时,在楼下撞见了李志。
李志裹着件羽绒服,拉链拉到最高处,连帽卡在头上,还围着条围巾,捂的比快递包装还严实。
她第一眼根本没瞧出来这人是李志,还是阿拉斯加冲他跑了过去,拽着她也往那边跑。
李志看了眼她,又看了看狗,目光来回逡巡数次,却还是没搞明白,眼下这是什么情况。
他是来特意来看看曾忆昔家的这只傻狗的。
本来问过曾忆昔要不要照看,曾忆昔说已经找好了人。但没跟他说,这人就是江月稠。
他也算这狗的半个爹,有几分放心不下,不知道这狗逼找的人是否靠谱,所以还是来这边看看。
“怎么是你……”李志手里还拿着袋昨晚刚到的狗粮,这么猝不及防地看到了江月稠,他差点没拿稳。
江月稠太熟悉这样的眼神,这样的表情。
知道李志在想什么,赶紧解释道:“曾忆昔出差了,要我帮忙照顾一下他的狗。”
李志:“???”
看那只傻狗?这事找他不就行了?
以前不都是丢给他的。
江月稠默了默,不知道要不要再明确一点,说她和曾忆昔没什么。
但貌似,突然这么一说,好像又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